針對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判決高通涉嫌壟斷行為,并處以約234億臺幣(基于當前匯率約合7.73億美元)罰款的決定。
高通在今天宣布,反對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在新聞稿中所簡述的裁定內容,待收到正式裁定書之后,高通將尋求中止執行決定書當中要求的任何行為性救濟措施,并將向臺灣的法院提起上訴。
高通預計將在幾周后收到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正式決議。該罰款與高通在臺灣的營收金額或活動不存在任何合理關系,高通將就罰款的數額及其計算方法提出上訴。
昨天,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在發布的新聞稿中指出,高通在CDMA、WCDMA以及LTE等無線通信標準方面有獨占性地位,卻不向其他芯片廠商進行專利授權,并以不簽訂協議就不提供芯片等手段相威脅,這些行為已經損害了手機芯片行業市場競爭,并直接或間接阻礙其他廠商參與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