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消息,據外電報道,谷歌Android之父安迪 魯賓(Andy Rubin)在2006年發送的一封電子郵件可能會讓谷歌在與甲骨文的官司中損失數十億美元。
這起官司的核心問題是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使用Java編程語言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的做法是否侵犯了甲骨文的版權。
Java最初是由Sun Microsystems(太陽微系統公司)開發的。在2009年,該公司被甲骨文收購。在收購后不久,甲骨文就針對谷歌提起了一系列指控谷歌侵犯其版權的起訴。
為了舉證,甲骨文的法律團隊近日挖出了魯賓在2006年發布的一封電子郵件。在這封電子郵件中,魯賓承認Java編程語言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的版權屬于Sun公司。
這封電子郵件表明,不僅負責領導Android操作系統開發工作的魯賓知道Java應用程序編程接口是有版權的,而且谷歌也知情這一情況,并刻意地繞開了Sun公司的版權。如果陪審團認定谷歌侵權,并核算甲骨文的損失,那么谷歌可能會大傷元氣。
“魯賓在2006年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哈,祝他們好運。Java API是有版權的。Sun公司可能要問他們授權JCK(Java兼容套件)給了誰。’”Vice Motherboard 網絡雜志特約編輯莎拉-鄭(Sarah Jeong)在微博網站Twitter上發帖說。
谷歌以及基本上整個科技行業都認為,API不屬于版權保護的對象。盡管如此,在2014年,一家上訴法院還是做出了有利于甲骨文的判決,認定API也受版權保護。
但是,這封電子郵件并不一定會讓谷歌的這場官司徹底失敗。這起訴訟案仍在繼續,谷歌始終圍繞“合理使用”這個概念做文章,聲稱不管甲骨文是否擁有Java API版權,它都可以在Android中合法使用Java API。
在法庭的證人席上,魯賓聲稱他的電子郵件的意思只是說API的執行,而不是API本身,是受版權保護的。這是一個很簡單但卻很重要的區別。
“魯賓說他的意思是API的執行是受版權保護的。”莎拉在Twitter網站上發帖說。
但是,如果陪審團做出不利于谷歌的判決結果,那么魯賓的爆炸性的電子郵件可能證明了谷歌“故意”侵權——這是法院確定谷歌是否應賠償甲骨文損失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甲骨文現在向谷歌索賠90億美元。這封電子郵件可能會打破雙方角力的平衡,讓谷歌損失數百萬甚或數十億美元。
因此,請務必留心你在工作電子郵件或辦公溝通工具Slack等地方說的話,因為你說的話會被保存下來。你不知道什么時候它會突然冒出來咬你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