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消息,據外電報道,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周一開始對甲骨文訴谷歌Android系統侵權案進行復審。賠償金可能高達93億美元的本案的最終審判結果,將對如何保護軟件、以及軟件授權問題產生深遠的影響。
曾負責早期審理工作的法官,把本案稱之為“知識產權世界競標賽。”在四年前的審理工作陷入僵局之后,Android操作系統未受到絲毫的影響,在全球移動操作系統市場的份額繼續不斷得到提升。因為受理此案的法官當時曾表示,“最終只能有一位贏家”。如果甲骨文最終獲勝,谷歌將被迫向前者支付專利費。目前,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已在全球80%的移動設備中被使用。
舊金山聯邦法院復審的中心議題與上一輪一樣:谷歌是否欺詐性的未經授權使用部分的甲骨文Java程序語言開發Android?聲稱單是貨幣賠償不足以彌補自身損失的甲骨文,同樣還希望法庭頒布“適當的制裁,”從而結束谷歌的侵權行為。
重復作證
曾在2012年的審判中出庭作證,并可能會在此次復審中繼續出庭的證人,包括了甲骨文創始人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以及該公司聯席首席執行官薩弗拉·卡茲(Safra Catz)。谷歌方面的證人則包括母公司Alphabet董事會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以及首席執行官拉里·佩奇(Larry Page)。
由8名婦女和2名男士組成的陪審團已在周一宣誓就職,并計劃于周二開始公開辯論。自2010年開始一直關注本案的圣克拉拉大學法學院教授泰勒·奧喬亞(Tyler Ochoa)指出,“本案可能將復興如何比先前20年更廣泛的使用軟件專利權。”奧喬亞認為,如果甲骨文獲勝,軟件專利權將變得更加強大,要比上世紀90年代更加重要。如果甲骨文獲勝,其他軟件公司也可能會利用專利權來起訴競爭對手。
徒勞的奔波
即便是如此,谷歌在四年前的審判中差點取得完勝。奧喬亞認為,在新陪審團組建完成后,現在預測本案的最終結果純屬“徒勞的奔波”。奧喬亞是41位支持谷歌,認為代碼問題不應當歸屬專利保護問題,并要求美國最高法院接管此案的學者之一。
美國最高法院在去年拒絕干預此案,這也讓聯邦上訴法庭作出了爭論中的Java代碼屬于專利權,為本案進行新一輪審理做好了準備。本案的焦點是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踐踏了37個Java應用程序接口結構的專利。而谷歌則極力主張,該公司并未侵犯甲骨文的專利;同時表示,甲骨文不能為Java應用程序接口(API)申報版權保護,因為Java是一種開源的軟件語言。
2012年的陪審團曾得出谷歌侵犯甲骨文專利的結論,但法官隨后裁決Android沒有侵權。陪審團在此次審判中將決定谷歌是否未經甲骨文的同意使用了Java。谷歌曾辯解稱自己獲得了甲骨文的準許,原因是公司對使用的一些代碼進行了調整,增加了新內容,而不只是抄襲甲骨文的源代碼。
Java版權
2010年以來,甲骨文與谷歌一直圍繞Android是否侵犯Java的部分專利技術而對薄公堂。Java是由甲骨文收購而來的一種編程語言。甲骨文在2009年收購Sun,并因此獲得了Java的專利權。這樁訴訟案對連接程序和操作系統的計算機語言--也就是應用程序接口--是否能申報版權保護的問題進行了檢查。
谷歌方面表示,在甲骨文獲得Java專利權之前,該公司在Android中使用它近三年時間。2010年5月,谷歌與埃里森就Android建立“商業關系”的談判破裂,甲骨文隨即起訴了谷歌。谷歌還表示,該公司編寫了開發Android的源代碼。該公司在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稱,它使用Sun“自有、開放的”Java程序語言,抄襲的僅僅是與37個Java應用程序接口相關的標簽。
甲骨文發言人周一在聲明中表示,“當專利授權談判破裂后,谷歌面臨著選擇:要么放棄使用Java,要么未經準許抄襲Java。但谷歌選擇了后者。”
220億美元利潤
按照甲骨文的計算,Android獲得了310億美元的營收,以及220億美元的利潤。甲骨文的辯護律師認為,谷歌侵權業務已擁有非凡的商業實力。維拉諾瓦大學法學院教授邁克爾·瑞奇(Michael Risch)表示,雙方在新一輪審判中均面臨一定的風險。他說,谷歌將很難證明該公司公平的使用甲骨文的專利。不過他也認為,甲骨文將很難把該公司的損失與Android利潤聯席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