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消息 今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樂視訴小米和未來電視侵犯影視網絡版權案作出判決,法院方面支持樂視網的訴訟請求,判定,小米和未來電視共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每部影視劇的賠償金額均為約2萬元人民幣,總金額為21.9萬元。
數據顯示,本次訴訟共涉及26起案件,包括電視劇《暗香》、《赤壁》《畫皮》、《消失的子彈》等知名影視劇集。
法院認為,小米與未來公司存在共用收益的關系,小米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影視分類”欄目中提及涉案影或網絡傳播服務的行為,存在過錯,應當與未來電視公司承擔連帶侵權賠償責任。
據了解,這已經是去年以來,樂視再度在小米盜播的案件上取得勝訴。對此,有行業分析人士稱,“這些案件發生在2013年,這份公正的判決雖然來的有點晚,但卻依舊可以證明小米在內容端的短板,以及坐實了曾經的小米是以盜播起家,而這也成為今年小米發起內容聯盟的最大理由。”
小米盜播樂視并非一朝一夕。2014年6月27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就曾作出判決,小米盒子侵犯樂視《金陵十三釵》、《我是特種兵》等7部影視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向樂視網賠償15萬元。對于該判決,小米公司在6月30日發表聲明回應稱,小米盒子接入的是iCNTV(未來影視)的平臺,節目采集由iCNTV管理,來源合規。
而小米的回應引發了樂視網的強烈不滿。樂視網再度發表聲明,請小米公司面對判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依法向樂視進行道歉賠償。樂視在聲明中表示,小米侵權事實清楚,法院判決公正,希望小米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樂視曾于去年6月在《后宮甄嬛傳》、《失戀33天》、《金陵十三釵》、《醫者仁心》等10部影視劇作品一案中取得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