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網易與陌陌的糾紛,是個案,還是隱藏著互聯網業的普遍問題?
網易與陌陌之間,或者丁磊與唐巖之間,眼下已經是在互聯網業內鬧得沸沸揚揚。網易盡管是首先發難的“受害方”,但在輿論上卻沒有占得半分便宜,李勇、方三文等其他網易離職老員工紛紛站出來支持唐巖,而認為網易是家“奇葩”公司。而在朋友圈里,吐槽丁三石的段子也大批量流傳。有恩怨分明的科技博客作者甚至直接要丁磊“去死吧”,認為他是看不得下屬成功的loser。
眾說紛紜之下,到底誰對誰錯,對圍觀者來說,真有點看羅生門的樣子,困惑了。
說實在的,在撕逼大戰頻發的互聯網圈兒,我這樣的觀者已經失去了追尋到底誰對誰錯的興致。但此事中卻有一點令我非常之好奇,丁磊和他的離職員工們之間的關系,為什么會發展成這個樣子?這簡直與外人一貫的印象大相徑庭。
三大門戶中,如果這種勢不兩立發生在新浪、或者搜狐,其實都比網易好理解。因為在我的印象中,在門戶還算輝煌的時候,網易在三大里,給員工的條件算是比較優厚的,也更人性化。那時候經常會有想跳槽到互聯網界的年輕媒體人向我咨詢意見,我總是優先推薦網易,因為我的印象里就是網易給傳統媒體人的環境最寬松,待遇更好,氣氛也更契合。據說,他們的編輯常不打卡,早上還能在家更新,主編們則更寬松。
這應該不止是我個人的印象。因為三大門戶中,確實網易的內容由傳統媒體人掌舵的最徹底,先是李學凌、后是李勇、方三文,他們都曾經是優秀的記者,給網易帶去了濃郁的媒體文化,在這些領頭人之后,網易還吸納了大批南方系的媒體人,他們在網易上激揚文字,闡發立場......網易在三大門戶中更敢言,更有立場,更理想主義和更自由主義,至少在外界看來,網易有更寬松、開放和自由的公司文化,你很難說這些跟丁磊沒有關系,就算他的放手不管其實也是一種以信任為基礎的管理方式;也很難否認,丁磊與這些媒體人曾有過不短的蜜月時期,因為網易門戶那從上到下很“特別”的文化,離了他們彼此信任的基礎很難培養起來。
為什么網易出去的創業者成功率更高,恐怕與網易的文化吸引到更多更好的人才脫不開關系。
假想當年,網易新聞初創時,丁磊也一定與這些來自傳統媒體的干將們有過相得益彰,把酒言歡的一幕。
但問題是,恰恰就是這樣曾經有過更甜美蜜月的網易,爆發出更激烈的老板與前員工的沖突,以及更普遍的對立與不滿,這是為什么呢?是丁磊個人性格的問題,還是他的管理和公司文化出了問題?其背后有沒有中國互聯網業或者中國企業普遍的問題?其實很值得研究。估計站在老板和站在員工角度,都會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丁磊為什么在最初網羅到這些優秀人才,并且也一度用好了這些人才,但最終卻大面積的反目成仇?是因為丁磊的狹隘和小肚雞腸?但若如此的話,就連蜜月的開始都不該有。更遑論網易新聞后來的成型。是這些優秀的前媒體人都是養不熟的白眼狼?但從當前輿論,以及他們的素養看,顯然也并非如此。抑或一切都是像傳說中的那樣利益使然?
這真是企業管理上的一道高端難題,估計在中國互聯網業中,也一定存在某種共性。 破解這些“網易之問”,最簡單的解決辦法是把丁磊看做一個病態的SB和loser,所以他能做出一切離奇的決定,比如明朝末代皇帝崇禎那樣。但用這種辦法恐怕并不能找到真相,因為丁磊曾經是中國首富,以個人能力成功,并且至今為止網易還平穩運行,沒有太大的混亂。無論如何都看不出是一個喪失理智的人。
那么,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如果拋開那些個人恩怨之類的八卦,網易前員工胡琛離開后所說的話可能更值得參考,他說,“網易更像一個圖書館,而不是指揮部。使他們有了飛翔的本事卻無法自由飛翔。”
胡琛的話指出了兩個問題,其一是網易更像一個“圖書館”,“使他們有了飛翔的本事”,這本身應該是對網易公司文化的一種褒獎,“圖書館”自由的氛圍使網易的員工在為公司服務的同時也較能獲得個人能力上更多的提升。
其二卻是一種批評,他們有了飛翔的本事卻無法自由飛翔。圖書館盡管有更自由的氛圍,但卻也有四壁和天花板,在特定的時刻,就限制了有能力員工的發展。而其背后的事實則是網易近年來發展的相對停滯--至少與BAT三巨頭以及很多創新公司相比是如此。
所謂大發展沒問題,小發展小問題,不發展大問題,這大概就是網易陌陌事件本質上的真相吧。在整個發展過程中,網易吸納了那么多人才,這說明丁磊還是有識人之明的,但最終卻沒有駕馭和用好這些人才,使他們紛紛出走,這是值得反思的。
但話又說回來,沒有一家企業能夠萬年長青,一直蓬勃發展的總是少數,大多數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即變得穩定、停滯,這是常態,也是宿命,三大門戶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成為所謂loser的不止是丁磊,如果把這作為對一個企業家的要求,那未免就有點過高了,會有一大批中國互聯網企業家都被劃進這個群體。
關鍵的是,這些“loser企業”該以何種態度對待那些從它肢體上分裂出去的新的挑戰者?在互聯網業,這或將是一個新的普遍問題。因為在傳統領域,新舊之間的對立絕沒有這么迅速和鮮明。聯想的高管出去創業,想再造一個聯想與舊主競爭,面臨的門檻高不說,沒有十年八年很難成功,但在互聯網業,只要占準風口,多則一兩年,少則五八月,原來的部下就能與前老板鼎足而立,甚至力壓一頭,如果雙方存在競爭的話,這種形式,恐怕不止是丁磊,大多數老板都夠喝一壺的。
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心里吃味也好,市場受到威脅也好,的前老板們該如何應對呢?是獨自躲在書房里畫小人進行詛咒,還是像丁磊一樣發通告進行狙擊,或者干脆從一開始就自己挖自己的陣腳,成為那些“背叛者”創業項目的投資人?
這可真是個難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