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出版了修訂的咨詢通告(AC),為航空產品和設備使用RFID系統提供安裝指南。修訂后的咨詢通告稱為 AC 20-162A,提供在飛機零部件正確安裝和使用安裝無源RFID標簽的指導。修訂版覆蓋舊的版本AC 20-162,舊版在2008年9月22日發行。
該AC包括飛機無源RFID標簽使用要符合SAE國際航空標準的最新版本(AS)。該標準規定了一個標簽應具備的性能,以及承受特定溫度、空氣壓力、振動、沖擊和其他環境因素變化的能力。修訂草案AC排除了對RFID標簽和適航批準的低功耗有源RFID標簽或電池輔助無源RFID標簽業務指導,同時加入新的標準來防止更改標簽的識別記錄和數據。它只包括安裝在飛機、發動機、螺旋槳、部件和組件的無源UHF RFID標簽,還沒有涵蓋電池輔助的無源射頻識別標簽或有源射頻識別標簽。
修訂草案AC會影響航空制造商在14 CFR parts 23, 25, 27, 29, 33和35飛機以及飛機發動機、螺旋槳、零部件無源RFID標簽的安裝使用。根據美國聯邦航空局稱,草案AC不是強制性的,不構成規定。
美國聯邦航空局正在征求意見,截止日前到2016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