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經記者查詢,亞馬遜AWS目前并沒有“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云計算服務是信息時代的基礎服務,使人們獲取計算、存儲、網絡資源就像工業時代獲取水、電資源一樣便捷;云服務數據中心是信息時代的基礎設施,其重要性應不亞于水廠、電廠、銀行,是數據信息聚集、存儲和加工的場所。
筆者獲悉,作為國外公有云服務領先企業的亞馬遜AWS正在國內建設用于提供云計算服務的數據中心,并公開宣布將于今年內基于這個數據中心面向國內提供云服務。筆者認為,這樣的做法明顯違背了國家對公有云服務的監管政策,在信息安全方面存在很大隱患。
1、在國內提供公有云基礎服務需有“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2015年12月28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電信業務分類目錄(2015年版)》,其中明確規定:為用戶提供數據存儲、互聯網應用開發環境、互聯網應用部署和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公有云基礎服務屬于互聯網數據中心(IDC)業務,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屬于增值電信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2、亞馬遜AWS沒有“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國家對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的管理和許可發放一直都比較嚴格,經營許可持有者基本為內資企業。
經記者查詢,亞馬遜AWS目前并沒有“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因此,亞馬遜AWS不具有在國內提供公有云基礎服務的合法資質,如果其建設數據中心并依此提供服務則涉嫌違法,這將意味著用戶數據信息存儲在不具備服務資質的亞馬遜AWS所擁有的數據中心中,存在很大的信息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