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過程中,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有何異同?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的操作過程是怎樣的?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有什么適用條件?這些是信息化規劃和設計、信息化架構管理、信息化工程造價、信息化績效評價等需要了解的重要問題。
本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實施條例,梳理政府采購的不同形式、適用條件和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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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主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
政府采購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
一、公開招標
指采購人依法以發布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采用這種方式可以吸引眾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為一切有能力的供應商提供一個平等競爭的機會。但招標工作量較大,所需時間較多,招標費用較高。
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
二、邀請招標
指采購人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隨機抽取3家以上供應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其參加投標。
同公開招標相比較,邀請招標參與競爭的供應商數目少,招標工作量較小,可以節約招標的時間和費用。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或者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貨物或服務,經批準后,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發布公告征集、從財政部門供應商庫中選取、采購人推薦等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并從中隨機抽取3家以上供應商,同時向所有受邀請的供應商發出邀請。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三、競爭性談判
指采購人或者代理機構邀請3家以上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經批準后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非采購人所能預見的原因或者非采購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或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公開招標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者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只有兩家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經本級財政部門批準后可以與該兩家供應商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招標文件中的采購需求編制談判文件,成立談判小組,由談判小組對談判文件進行確認。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發布公告,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或者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的方式邀請不少于3家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談判。
采取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書面推薦方式選擇供應商的,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應當各自出具書面推薦意見。采購人推薦供應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薦供應商總數的50%。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
(2)制定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數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3)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4)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5)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四、競爭性磋商
指采購人或者代理機構邀請3家以上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磋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經批準后可以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
1、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
3、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預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
4、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5、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通過發布公告,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或者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的方式邀請不少于3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
采取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書面推薦方式選擇供應商的,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應各自出具書面推薦意見。采購人推薦供應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薦供應商總數的50%。
采用公告方式邀請供應商的,競爭性磋商應當按照下列程序:
1、發布競爭性磋商公告。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發布競爭性磋商公告。
2、發布競爭性磋商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以下簡稱磋商文件),應當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采購人的實際需求制定,并經采購人書面同意。
3、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從磋商文件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4、成立磋商小組。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磋商小組成員總數的2/3。
5、磋商。磋商小組所有成員應當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并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數,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
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
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屬于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可以為2家。
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磋商小組應當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3名以上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評審報告。屬于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可以推薦2家成交候選供應商。
五、詢價
指采購人或者代理機構邀請3家以上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進行報價。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經批準后可以采用詢價方式采購。
采取詢價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3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詢價小組應當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作出規定。
2、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南,并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3、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4、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六、單一來源采購
指由采購人直接選定1家供應商,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為其提供貨物或服務。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服務,經批準后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
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原則,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