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美國政府首次提出了“數據中心”這個理念,其理念出奇地接近當今的數據中心的理念,而當時對數據中心收集數據,侵犯人們隱私的強烈抗議引起了現在的人們的強烈共鳴。
1965年,美國政府提出將要創建國家級數據中心,并將美國聯邦機構的統計數據進行匯總。這些數據將被保存在磁帶上,這樣就很容易被提取。
現在人們幾乎遺忘了這件事,一個關于侵犯隱私的提案在美國國會和公眾中引起了巨大的風波,人們認為這樣的事情會侵犯他們的隱私,最終在1968年放棄了這個計劃。
這聽起來有點像爭論當今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窺探電子通訊的能力,但它實際上是相當不同的爭論。EMC公司發表的一篇文章指出:“原來的關于隱私的爭論對人們有很大的啟發,并加強了人們對于隱私和控制問題的集體意識”。如今,人們思想已經足夠成熟,足以接受隱私的權衡,而現在的人們“希望與組織之間在利用數據方面有著更好的交互,以便更好地了解他們的服務,提供更加準確高效的用戶體驗。”
這正是人們從當今的計算機行業所期望的信息。但是,美國聯邦數據中心的完整的故事是值得期待的。
該提議由社會科學家為了讓政府數據更好地工作,與當時政府部門領導者進行的辯論(盡管不情愿),而其統計似曾相識:統計部門的工作人員麗貝卡·克勞斯博士的歷史論文中,介紹了1965年對于美國國家數據中心的建議,2011年發表在《隱私和保密》雜志上。
克勞斯說,政府部門發展數據中心方案的建議工作,不知不覺地侵犯了大量的隱私。該提案通過各級委員會報告之后,耶魯大學經濟學家理查德·拉格爾斯在1965年4月報告中提出的數據中心應該“有權獲得其他機構產生的計算機磁帶的權力”,并匯集用于研究目的的數據。
這一想法引起了約翰遜·林頓的注意,他委托了數據中心委員會進行了調查。工作委員會的想法是,知道美國政府承諾數據保密,所以應該“偽裝”(匿名)和聚合等機密數據,并保證不會被公開。
但是在20世紀60年代,當時社會上在求職招聘和其他方面采用了“測謊儀、心理測試、求職者的背景調查”諸多的調查手段。克勞斯說,學者們在國會上辯論,并抨擊那些認為“綜合信息系統”其實是收集檔案行為的代表。
即使這不是最初的提議,新澤西州民主黨眾議員科尼利厄斯·加拉格爾警告說:“我們關注的是隨著歲月的流逝,一個無辜的統計中心,可能成為了當今電腦錄入越來越多的個人信息的強大壓力。”美國國會擔心,即使是一個無辜的數據中心都會被遠程訪問和公然侵犯隱私規則所困擾和扭曲。
1967年,關于隱私的公開辯論變得更加激烈,也得到了其他機構的譴責。
在華盛頓大教堂的一個講道中,邁克爾·漢密爾頓支持創建數據中心的想法,“不這樣做,我們將會對自己失去信心。我們的政治制度具備更多的靈活性,可以創造性地適應變化。”
同時,諾曼·拉比說:拉姆“猶太法與普遍的道德意識整體必須拒絕這樣的計劃是可惡。”同時,拉比諾曼拉姆說“猶太法律和普遍道德的整體感必須拒絕這樣的計劃不一致。”
1968年8月,美國眾議院特別小組委員對于侵犯隱私的強烈建議,使得美國國家數據中心的建設由于沒有達到保護隱私的技術要求而推遲。
行業專家顯然覺得政府已經制定了這一切,但不同的看法是,人們開始接受其信息數據被收集和使用,人們對此并沒有太多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