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引起了公眾關注,共青團中央、紫光閣官微分別為此事發聲,明確表示反對包括人肉搜索在內的網絡暴力。對此,除了要為共青團中央和紫光閣官微的明確態度點贊,更為網警及時介入調查鼓掌。國家和全社會應當積極行動起來,堅決對惡意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說“不”,讓相關違法犯罪人員及時得到應有制裁,以遏制這股歪風。
近些年來,惡意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事件屢屢發生,今年又呈高發態勢。前不久,四川德陽女醫生,同兩名男孩在游泳池起沖突,很小一件事因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而無限放大,最后善良內向的女醫生不堪忍受,憤而自殺身亡;6月份江蘇南京童先生因2歲兒子被狗咬傷而摔死泰迪狗,網絡暴力也導致童先生的妻子割腕自殺,幸好搶救及時保住了性命;4月份,一孕婦在一餐廳因故腳絆了男童一腳,視頻傳到網上后,孕婦遭人肉搜索,另一孕婦被誤認為是當事人,年齡住址等信息全曝光并遭到謾罵攻擊,不堪其擾。
如此的人肉搜索與網絡暴力事件,頻頻發生,其背后的原因和產生的危害頗為值得關注。事實上,人肉搜索作為一個有別于機器搜索的中性詞,是指以互聯網為媒介,通過海量人工互助提供知悉信息的方式,不斷匯總和清晰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集體行為。但是,我們堅決反對侵犯人權的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因為它們的殺傷力之強,社會危害性之大,已然顯現。它們可以傷人,也可以殺人,是嚴重違法和犯罪行為,只是國家和全社會對其警覺不夠,執法也不夠及時、完善,才導致它們屢屢出來興風作浪。
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的違法性,主要體現在泄露個人隱私,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以及侮辱、誹謗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等方面。對此,輕者可給予拘留、罰款等治安管理處罰,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重者可按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侮辱罪、誹謗罪等承擔刑事責任。
回到這次事件中,有兩點讓人特別驚訝。一是參與事件的人中有某初中學生,而且就是女教師的學生。有人提醒他這是違法行為的時候,這位學生還回答“沒事”“我未成年”,朋友告訴其有“少管所”,他還認為是嚇唬他。殊不知,已滿14周歲的人已經可以給予拘留等治安處罰了,只是適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而已。哪怕不滿14周歲不負行政或刑事責任,國家在必要時也可以將其收容教養。
二是女教師自殺未遂已送醫院救治后,書粉們竟然計劃組織二次人肉。這些粉絲們意欲何為,難道真的要把女教師逼得自殺身亡才罷休嗎?可見,網絡暴力從線上走到線下,已經猖狂到了何種地步,也反映了在這些粉絲心中,缺乏對他人權利的起碼尊重,以及對法律是何等的漠視和藐視!
在網絡無限擴張的今天,全社會有必要達成共識,讓人肉搜索和網絡暴力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具體事件中,警方有責任盡快查明牽頭者和積極參加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對網絡暴力的抵制,是構建風清氣朗的網絡空間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