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電信監管機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將于2017年10月通過公開招標,第三次公布總帶寬為150MHz的2100MHz和1800MHz頻段單元,以便于運營商提供4G移動通信業務。
此次公開競標將分兩輪進行:在第一輪競標中,150MHz將被分為15個單元,每個單元擁有10MHz,競拍者對所需的帶寬進行投標;然后,獲勝者將在第二輪通過相互協商來決定獲得的頻譜位置;如果獲獎者無法達成協議,NCC將通過投標方式為獲勝者安排所獲取的頻譜位置。
為了避免少數移動電信運營商的頻帶單元占優勢,NCC要求任何競爭對手所獲得的帶寬不超過發布頻帶單元總帶寬的三分之一。此外,NCC還將要求獲勝者逐步在偏遠地區建立基站。
NCC在2013年10月首次發布了總帶寬為270MHz的4G頻段單元,2015年12月第二次發布的總帶寬為190M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