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類群居生活的高級形式;城市的發展,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象征。城市中,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車水馬龍的柏油大道,鳥語花香的景致……這一切都離不開城市基礎設施規劃??梢哉f,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是一個城市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近年來,隨著我國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的飛速發展以及“智慧城市”建設的推進,一項基礎設施越來越受重視,即通信基礎設施。在“寬帶中國”戰略以及“互聯網+”行動計劃出臺的大背景下,如何做好城市通信基礎設施的良好規劃,迫切地擺在了每一個城市管理者面前。
但從目前情況來看,許多城市的無線通信基站、寬帶基礎設施等規劃并不完善,選址難、建設難等問題比較突出,“光纖到戶”還面臨諸多困難,制約了城市信息通信網絡的快速發展。因此,一份從國家層面統一出臺、對全國各個城市具有指導意義甚至硬性要求的城市通信基礎設施規劃,成為下好這盤棋的重中之重。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城市通信基礎設施規劃的通知》,要求2016年年底前,所有大城市、特大城市完成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其他城市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
加強通信規劃符合城鄉規劃法的基本要求
將通信局房、基站、鐵塔、管道線路等通信基礎設施納入城市規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電信條例》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高速寬帶網絡建設推進網絡提速降費的指導意見》的重要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九條指出:“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優先安排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優先安排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道路、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四十七條也提出:“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掛電信線路或者設置小型天線、移動通信移動基站等公用電信設施,但是應當事先通知建筑物產權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向該建筑物的產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支付使用費。”
雖有法律依據,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各大通信運營企業在建設通信基站、管道線路時,依然遇到了不少困難。長期以來,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一直面臨著多重尷尬:一邊是客戶投訴要求解決信號弱覆蓋問題,一邊是少數市民因不了解輻射知識而盲目抵制。加強城市通信基礎設施規劃的最終目的,是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的整體規劃,確保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有法律保障和規劃依據,從而大幅減少通信建設中的負面影響。
為“寬帶中國”和“互聯網+” 提供強力支撐
2013年8月17日,國務院發布了《“寬帶中國”戰略及實施方案》,明確了未來8年寬帶發展目標及路徑,這意味著“寬帶戰略”從部門行動上升為國家戰略,寬帶首次成為國家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
其實,寬帶不僅是國家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也是現代化智慧城市正常運轉的基石。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全面、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帶網絡,既滿足了大眾基本通信和信息需求,也有利于壯大信息消費、拉動城市有效投資,還為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推動“互聯網+”發展提供強力支撐。對于正處于信息化快速發展關鍵時期的各大城市來說,加快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對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興產業發展,培育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興服務業態,提升信息消費水平,建設智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加快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不僅是全面推進城市信息化建設,促進信息消費的基本保障,更是提升城市服務功能,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的客觀需要。但從目前情況看,許多城市的無線通信基站、寬帶基礎設施等規劃不完善,選址難、建設難等問題較突出,“光纖到戶”還面臨諸多困難,制約了城市信息通信網絡的快速發展。
要解決這些問題,對于通信基礎設施建設進行有效規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這方面,其實早有不少地方政府進行了有益探索,不少做法也具有指導意義:一是有效銜接通信建設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二是各級政府機構為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三是城市大型、重點項目預留移動通信配套設施資源并統一預算;四是針對移動通信基站在建設過程中經常受到阻撓或破壞的現象,要求環保、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加強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保護,維護合法權益。
總之,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的統一規劃,能夠有效將城市的各個職能部門組織起來,各負其責、分工合作,擰成一股繩,勁往一處使,從而在最大程度上確保通信基礎設施建設順利、高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