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谷歌與甲骨文之間,關于Java侵權的官司將在本周重審。而Android之父安迪·魯賓(Andy Rubin)在2006年發送的一封電子郵件將成關鍵證據,有可能讓谷歌在與甲骨文的官司中損失數十億美元。
Android之父安迪·魯賓(圖片來自騰訊)
報道稱,谷歌甲骨文這起官司的核心問題是Android操作系統使用Java編程語言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的做法是否侵犯了甲骨文的版權。為了舉證,甲骨文的法律團隊近日挖出了魯賓在2006年發布的一封電子郵件。在這封電子郵件中,魯賓承認Java編程語言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的版權屬于Sun公司。
這封電子郵件表明,不僅負責領導Android操作系統開發工作的魯賓知道Java應用程序編程接口是有版權的,而且谷歌也知情這一情況,并刻意地繞開了Sun公司的版權。“魯賓在2006年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哈,祝他們好運。Java API是有版權的。Sun公司可能要問他們授權JCK(Java兼容套件)給了誰。’”
如果陪審團認定谷歌侵權,并核算甲骨文的損失,那么谷歌可能會大傷元氣。據了解,甲骨文向谷歌索賠金額可能高達93億美元,而本案的最終審判結果,將對如何保護軟件、以及軟件授權問題產生深遠的影響。
谷歌以及基本上整個科技行業都認為,API不屬于版權保護的對象。盡管如此,在2014年,一家上訴法院還是做出了有利于甲骨文的判決,認定API也受版權保護。但是,這封電子郵件并不一定會讓谷歌的這場官司徹底失敗。這起訴訟案仍在繼續,谷歌始終圍繞“合理使用”這個概念做文章,聲稱不管甲骨文是否擁有Java API版權,它都可以在Android中合法使用Java API。
據了解,Java最初是由Sun Microsystems(太陽微系統公司)開發的。在2009年,該公司被甲骨文收購。在收購后不久,甲骨文就針對谷歌提起了一系列指控谷歌侵犯其版權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