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金融機構人民幣信貸收支表中短期消費貸款余額達到6.8萬億元,加上非金融機構消費金融平臺貸款,我國消費金融市場規模在8-9萬億之間。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盡管2007年就已經進入這一市場,但信托全行業的消費金融信托總資產規模只有1000億元左右。
據了解,不少信托公司都表達了想要參與這塊市場的意愿,但多少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至少18家信托布局
消費金融信托業務始于外貿信托2007年開展的小微金融服務。近年來,在我國居民收入快速穩定增長和消費結構不斷升級的大背景下,多家信托公司紛紛發力消費金融信托業務。據普益標準統計,截至2017年末,已有18家信托公司明確開展了消費金融信托業務。
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消費金融信托資產規模超過100億元的信托公司有6家,分別是外貿信托、云南信托、渤海信托、中融信托、中航信托和中泰信托;5家信托公司的消費金融信托資產規模為幾十億元不等;另外7家信托公司的資產規模不到10億元。
總體而言,目前信托公司在消費金融領域的信托規模僅1000億元左右,相較于整個消費金融約9萬億的市場規模,信托行業在該領域的布局滲透率偏低,業務增長空間較大。
在消費金融產業鏈中,信托公司可以擔任資金供給方、消費金融服務方的角色。從目前來看,信托公司主要通過發行消費金融信托產品以“助貸”模式、“流貸”模式、ABS模式和其他機構在業務層面展開消費金融業務合作。
鮮少參與發起消費金融公司
一系列政策發布后,過往由無資質平臺通過提供獲客、風控、貸后等服務并將借款用戶推薦到資金方獲取貸款的部分傳統業務模式不再符合監管要求,按照相關政策要求,信托公司需要組建主動管理團隊參與消費金融業務。
截至2018年9月20日,獲批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已經達到25家,其中“銀行系”占比多達九成,信托公司則鮮少參與消費金融公司的發起設立。
渤海信托是最先從機構層面介入消費金融領域的信托公司。2015年,中郵消費金融成立之際,渤海信托曾出資1.1億元成為中郵消費金融持股11%的第三大股東。不過,2017年底中郵消費金融注冊資本獲批增至30億元,渤海信托并未參與該次增資,其持股比例也壓縮至3.666%。
2018年8月17日,首家由信托公司主導的中信消費金融公司獲中國銀保監會批復同意。中信信托參與發起設立的中信消費金融公司,成為首家“信托系”消費金融公司。公開信息顯示,中信消費金融注冊資本為3億元,從股權機構來看,中信集團、中信信托、金蝶國際的持股比例分別為35.1%、34.9%、30%,目前該消金公司人員團隊正在組建中。
面臨三重挑戰
信托公司開展消費金融信托業務面臨著一些挑戰,普益標準研究員ren認為:
一是為規避潛在風險,應謹慎選擇合作機構。
近幾年來,消費金融行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在資產端,市場日趨成熟,消費金融產品同質化嚴重,競爭加劇;在資金端,受到限杠桿、去通道的監管影響。這都要求信托公司在展業過程中應謹慎選擇業務合作對象,堅決規避合規風險。
二是新業務模式下,需相應調整傳統信托融資風控思路。
在消費金融信托業務模式下,信托公司面臨著從傳統融資向新型消費信貸風控理念的轉變,這需要信托公司加強頂層設計決策、風控部門人力資源配置、以及風控理念的貫徹落實。
三是消費金融業務小而分散,需要打造專門的業務管理系統。
消費金融面對的是社會各階層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需求,消費金融業務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進行消費信貸的審核、放款和催收。為此,信托公司需要配備專門的消費金融業務系統,在前期信用審核階段,與征信公司對接,并通過積累信用數據逐步建立自身的自動化風控模型;在放款階段,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對接,實現指令發送和自動化放款;項目存續階段,通過系統自動化監控和分析,有效識別客戶違約信息;資金清收階段,實現回款的自動化清算和劃扣。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盡管2007年就已經進入這一市場,但信托全行業的消費金融信托總資產規模只有1000億元左右。
據了解,不少信托公司都表達了想要參與這塊市場的意愿,但多少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至少18家信托布局
消費金融信托業務始于外貿信托2007年開展的小微金融服務。近年來,在我國居民收入快速穩定增長和消費結構不斷升級的大背景下,多家信托公司紛紛發力消費金融信托業務。據普益標準統計,截至2017年末,已有18家信托公司明確開展了消費金融信托業務。
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消費金融信托資產規模超過100億元的信托公司有6家,分別是外貿信托、云南信托、渤海信托、中融信托、中航信托和中泰信托;5家信托公司的消費金融信托資產規模為幾十億元不等;另外7家信托公司的資產規模不到10億元。
總體而言,目前信托公司在消費金融領域的信托規模僅1000億元左右,相較于整個消費金融約9萬億的市場規模,信托行業在該領域的布局滲透率偏低,業務增長空間較大。
在消費金融產業鏈中,信托公司可以擔任資金供給方、消費金融服務方的角色。從目前來看,信托公司主要通過發行消費金融信托產品以“助貸”模式、“流貸”模式、ABS模式和其他機構在業務層面展開消費金融業務合作。
鮮少參與發起消費金融公司
一系列政策發布后,過往由無資質平臺通過提供獲客、風控、貸后等服務并將借款用戶推薦到資金方獲取貸款的部分傳統業務模式不再符合監管要求,按照相關政策要求,信托公司需要組建主動管理團隊參與消費金融業務。
截至2018年9月20日,獲批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已經達到25家,其中“銀行系”占比多達九成,信托公司則鮮少參與消費金融公司的發起設立。
渤海信托是最先從機構層面介入消費金融領域的信托公司。2015年,中郵消費金融成立之際,渤海信托曾出資1.1億元成為中郵消費金融持股11%的第三大股東。不過,2017年底中郵消費金融注冊資本獲批增至30億元,渤海信托并未參與該次增資,其持股比例也壓縮至3.666%。
2018年8月17日,首家由信托公司主導的中信消費金融公司獲中國銀保監會批復同意。中信信托參與發起設立的中信消費金融公司,成為首家“信托系”消費金融公司。公開信息顯示,中信消費金融注冊資本為3億元,從股權機構來看,中信集團、中信信托、金蝶國際的持股比例分別為35.1%、34.9%、30%,目前該消金公司人員團隊正在組建中。
面臨三重挑戰
信托公司開展消費金融信托業務面臨著一些挑戰,普益標準研究員ren認為:
一是為規避潛在風險,應謹慎選擇合作機構。
近幾年來,消費金融行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在資產端,市場日趨成熟,消費金融產品同質化嚴重,競爭加劇;在資金端,受到限杠桿、去通道的監管影響。這都要求信托公司在展業過程中應謹慎選擇業務合作對象,堅決規避合規風險。
二是新業務模式下,需相應調整傳統信托融資風控思路。
在消費金融信托業務模式下,信托公司面臨著從傳統融資向新型消費信貸風控理念的轉變,這需要信托公司加強頂層設計決策、風控部門人力資源配置、以及風控理念的貫徹落實。
三是消費金融業務小而分散,需要打造專門的業務管理系統。
消費金融面對的是社會各階層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需求,消費金融業務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進行消費信貸的審核、放款和催收。為此,信托公司需要配備專門的消費金融業務系統,在前期信用審核階段,與征信公司對接,并通過積累信用數據逐步建立自身的自動化風控模型;在放款階段,與第三方支付公司對接,實現指令發送和自動化放款;項目存續階段,通過系統自動化監控和分析,有效識別客戶違約信息;資金清收階段,實現回款的自動化清算和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