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名為“電信拒絕令執行法”(Telecommunications Denial Order Enforcement Act),由美國國會兩名共和黨議員與兩名民主黨議員在參眾兩院共同提出。
報道稱,該法案旨在要求美國總統特朗普向違反美國制裁法規與出口管制禁令的中國通訊企業實施出口禁售令。法案特別點名華為與中興,這兩家公司也被指“沒有遵守美國針對伊朗的制裁令”。
法案發起人、共和黨參議員科頓(Tom Cotton)宣稱,“中國通訊企業如果像華為一樣違反我們的制裁或出口管制法規,他們都應受到等同于死刑的拒絕令”。
觀察者網注意到,美國兩黨議員16日提案之際,《華爾街日報》當天報道稱,華為被控涉嫌竊取其美企伙伴的商業機密,美國聯邦調查人員正在對其進行刑事調查。
去年4月,美國商務部曾以中興違反美國制裁法規為由,宣布禁止美國公司向中興通訊銷售零部件、商品、軟件和技術7年。此后7月,中興在繳納了4億美元保證金后,才迎來一個新的暫緩執行期,為期10年。
美國國會兩黨議員此次提案,又是美方針對中國通訊企業的一系列行動中的最新一例。
一段時間以來,華為接連遭到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圍堵”,后者拒絕采購華為設備,聲稱這些設備被用于“間諜活動”。華為創始人任正非本周嚴正否認。
美方常常以“國家安全”為由抹黑、限制中國通訊企業,但都缺乏證據。
上月底,有美媒報道聲稱,美國總統特朗普考慮在今年發布一項行政令,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從而禁止美國公司使用華為和中興生產的通訊設備。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上月27日就此強調,安全問題最好用事實說話。“個別國家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濫用國家安全的名義,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正常科技交流合作活動政治化,對中方企業正常經營活動設置種種障礙和限制,這實際上無異于自我關閉通向開放的大門、進步的大門和公平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