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5日消息,高通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請求,希望撤銷一起訴訟。之前FTC向聯邦法院起訴高通,認為它為了維持市場壟斷地位某些行為妨礙市場競爭。
本周一,高通向加州圣何塞(San Jose)提交文件稱,FTC指責高通存在反壟斷違法行為,傷害競爭,但是它的指控缺乏依據。高通在長達30頁的文件中表示:“FTC指控高通在提供調制解調器芯片時給競爭對手造成競爭傷害,這一指控沒有任何事實作為依據。”
今年1月,FTC向高通發起訴訟,宣稱高通制定了“無授權、無芯片”政策,試圖在手機芯片領域鞏固壟斷地位。政策包含了繁重的供應和專利授權條款,向手機制造商征收超高專利權使用費,打擊了競爭對手。
FTC聲稱高通持有的專利屬于標準關鍵專利,也就是說專利對產業而言至關重要,必須按照“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授權給競爭對手使用。不過FTC卻說高通宵拒絕將一些標準關鍵專利授權給競爭芯片制造商,違反了“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
近年來,全球許多反壟斷機構都曾調查高通。去年12月,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向高通開出8.5億美元罰單,因為高通試圖維持不公平的業務模式,試圖建立壟斷地位。今年2月,中國也向高通開出10億美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