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稱,因不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做出的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復電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復電訊”)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相關工作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確認了這一消息,并表示該案還在處理過程中,具體事項不便透露。截至記者發稿,蘋果并未做出相關回復。
據了解,起訴蘋果公司的這家企業名為“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佰利公司”)。佰利公司此前向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提出,該公司是專利號為 ZL201430009113.9、名稱為“手機(100C)”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中復電訊下屬門店許諾銷售和銷售的iPhone 6和 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犯了佰利公司所享有的權利,請求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責令蘋果公司和中復電訊停止上述許諾銷售和銷售行為。
今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審理后,做出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為,經過比對,蘋果公司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與佰利公司的“手機(100C)”雖存在一系列的差別,但均屬于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故應當認定二者無顯著區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據此,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電訊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蘋果公司和中復電訊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決定均表示不服,并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同時宣告被控侵權產品iPhone 6、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佰利公司主營電子產品,該公司在iPhone 6正式上市前就已經獲得了100C的外觀專利,這樣看來佰利公司并非“專利流氓”慣犯。不過,這家公司似乎已經很久沒有推出新產品了,而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根本搜索不到這家公司,也沒有正規的官網。
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專業律師陸兆文表示,如果法院生效判決支持了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做出的決定,那蘋果兩款被控侵權手機就不能繼續在北京銷售。不過由于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本案的審理只是一審程序,如果當事人敗訴,仍可繼續上訴,因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判決,也不必然導致蘋果兩款被控侵權手機在京禁售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