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消息,據外電報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周二宣布,總部位于圣迭戈的芯片制造商高通已同意繳納750萬美元罰金,以了結該公司違反美國《反海外賄賂行為法》(FCPA)中有關反賄賂、賬簿與記錄控制方面的規定。高通并未承認或否認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指控。
證券交易委員會指出,在過去至少十年時間里,高通一直在賄賂中國政府官員,并聘用他們的親屬,向他們提供禮物、旅游和娛樂活動。高通上述所有的行為,旨在巴結有影響力的中國政府官員,從而獲得國有電信企業的訂單。該委員會還指出,高通在財報中未如實稱述向中國政府官員提供的禮品的價值,僅把其列為正當業務支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洛杉磯地區辦公室主任邁克爾·韋恩-萊恩(Michele Wein Layne)在聲明中稱,“在過去十多年的時間里,在外國官員決定采用高通或競爭對手的技術時,高通使用極端的方式獲得了商業優勢。”韋恩-萊恩還表示,高通缺乏內部控制,來察覺再三違反美國法律的問題。“企業必須有效的在所有經營活動范圍內設計和部署內部控制,來預防違反《反海外賄賂行為法》,其中就包括企業的招聘政策。”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高通在一系列問題上違反《反海外賄賂行為法》之后,高通同意與該委員會和解。在一起案例中,高通應一位中國政府官員的要求招聘了一位實習生。高通人力資源部在發送的一封電子郵件中稱,該實習生“必須安置”,并稱招聘他“從客戶關系的角度來講相當重要。”在另一起案例中,高通的一位高管個人向一位政府官員的兒子提供了7萬美元借款,用于幫助后者購買房屋。
高通在周二發布的聲明中表示,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解的問題均發生在2012年之前。該公司總法律顧問丹·羅森伯格(Don Rosenberg)稱:“高通很高興能夠處理完這些問題。我們仍承諾于道德行為,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規,并將繼續服從《反海外賄賂行為法》的相關規定。”
在過去的幾年里,高通已處理了大量與中國政府相關的問題。去年,這家公司同意向中國政府繳納9.75億美元罰金,了結對該國的反壟斷調查。中國政府此前曾對高通的專利授權業務展開調查。高通理論上能夠對全球每一部智能手機收取與3G和4G蜂窩移動技術相關的專利費。多年以來,許多企業和政府機構都對高通收費標準的問題經常性的提出挑戰。高通的專利業務占據了公司整體利潤的大約三分之二,但是只占據了營收的約三分之一。
高通一直尋求通過其它途徑與中國政府建立更緊密的關系。今年年初,該公司宣布在貴州成立合資公司,幫助發展和推動高通的服務器處理器業務。雖然這家合資公司位于貴州,但絕大多數的技術人員均位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