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機構一直在調查蘋果涉嫌濫用其對該國三大移動運營商(SK Telecom、KT 和 LG Uplus)影響力的行為,比如通過為 iPhone 打廣告以及保修成本來加重其負擔。 前年 11 月,三家韓國移動運營商在蘋果的要求下在當地電視臺播出宣傳 iPhone 8 和 iPhone X 功能和設計的廣告,但費用自理。其中一家的某高管表示,「你看的 iPhone 廣告除了片尾有運營商的 Logo 外,其他的都是一樣的。但運營商還是得為此承擔數十億韓元的費用?!?在上周舉行的第二輪審議會議期間,蘋果認為其行為是合理的,宣稱該公司在談判方面確實比當地移動運營商更具有優勢,但沒有任何可以利用的實際權力。
蘋果認為,廣告對該公司以及韓國運營商都是有利的,而且這一做法是完全合理的。不過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認為蘋果實際上比當地運營商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而且轉移廣告成本只是另一種壓榨運營商利潤的手段而已。這種做法不能被視為營銷策略。 第三輪審議會議將在 2 月 20 日舉行,屆時將討論蘋果所采取的行動細節。 蘋果有可能面臨高達相關收入 2% 的罰款。該機構還表示,一旦蘋果在韓國背叛違法,那么該公司也有可能會在其他國家面臨類似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