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消息 昨晚,三大運營商相繼發布公告,自愿披露了關于向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鐵塔”)租賃通信鐵塔及相關資產的商務定價。
據悉,各方是于2016年7月8日正式簽訂租賃協議,并最終確定有關通信鐵塔及相關資產(含存量鐵塔和新建鐵塔等)的租賃和定價安排。
根據租約,運營商與鐵塔公司各自之省級公司將就實際服務需求簽署省級公司服務協議,協議的服務期為五年,服務期屆滿前由簽約方或其下屬公司協商是否將另行簽署產品業務確認單以確認各類產品的后續提供事宜。根據租約,運營商可向鐵塔公司租賃資產包括:存量鐵塔、新建鐵塔、室內分布系統、傳輸產品以及其他服務產品。
就設定租用通信鐵塔及相關資產的定價,運營商和鐵塔公司考慮到多方面因素,包括折舊成本、維護費用、成本加成率以及共享折扣等。
定價將以下述公式計算:
基準價格=(標準建造成本/折舊年限×(1+折損率)+維護費用)×(1+成本加成率)
產品價格=基準價格×(1-共享折扣1)+(場地費+電力引入費)×(1-共享折扣2)
新建鐵塔和存量鐵塔的定價
新建鐵塔:為體現新建標準成本的地區差異,將31省分為四類地區,分別取定系數。維護費用根據最終實際招投標價格據實調整。折損率按2%取值,成本加成率按15%取值。場地費和電力引入費采用包干或逐項定價方式。為發揮共享效益,鐵塔公司將給予以下共享折扣:
共享折扣1:若兩家共享鐵塔,鐵塔公司將給予20%的折扣,而三家共享則給予30%的折扣,首家進入方享受錨定折扣政策(在原有折扣基礎上額外享受5%的折扣)。
共享折扣2:若兩家共享鐵塔,鐵塔公司將給予40%的折扣,而三家共享則給予50%的折扣,首家進入方享受錨定折扣政策(在原有折扣基礎上額外享受5%的折扣)。
存量鐵塔:產品目錄和定價公式與新建鐵塔基本一致,唯存量鐵塔不再另行收取電力引入費。
按照調整后存量鐵塔折舊成本與新建鐵塔折舊成本的比例分省確定標準建造成本的調整系數;共享折扣及錨定折扣政策與新建塔保持一致,于交割日前已與原產權所有方共享使用存量鐵塔之既有共享方在2018年前按同站址產品價格(含基準價格、場地費)的30%收費,原產權方基準價格享受錨定折扣,場地費兩家共享按70%、三家共享按40%計算。
新建鐵塔和存量鐵塔的租賃期起始日
新建鐵塔:以聯通運營公司與鐵塔公司各自之省級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簽署的批量起租表及/或產品業務確認單所載的服務起始日期為準存量鐵塔: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上述的定價基準及收費準則由聯通運營公司與鐵塔公司按公平交易原則談判后確定,同時將考慮通貨膨脹、房地產市場及鋼材價格出現大幅波動或鐵塔公司的實際運營情況與預測數據發生重大變化等影響,經雙方約定或協商而對定價作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