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視焦點訪談報道山東科技職業學院與運營商之間合作分成,強推手機和校園一卡通綁定的事兒。其實,這也不是什么新鮮事,校園歷來是三大運營商血拼競爭的激烈戰場,每到9月開學季,三大運營商在校園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上厲兵秣馬:比套餐價格優惠、比營銷策略優秀、比禮品豐厚、比宣傳造勢、比攤位氣勢……三大運營商使出渾身解數擴張校園版圖,而和學校官方合作無疑成為最合適的方式。
顯然,校園一卡通綁定是一種強迫消費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一是強制消費,二是侵犯了學生的消費知情權。然而,因為發生在校園,因為運營商和學校進行了勾結,這種明顯違反消法的行為沒有受到任何監管,導致學生的利益嚴重受損。
運營商為何能綁架學校?為何能夠在校園稱霸,讓校園變成了“我的地盤我做主”?究其原因,無非是一個“利”字作祟。運營商為了爭奪客源,向學校進行了利益輸送,與學校相互勾結,校方則投桃報李,與運營商達成了“攻守同盟”,簽訂了協議,逼迫學生購買運營商的手機和手機卡。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其實已經觸犯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條款,一是涉嫌商業賄賂,二是涉嫌強買強賣。對這種行為,工商部門應該介入調查。
有內部消息稱,運營商一般會將學生消費的30%分成給學校,或者學校以收學費的形式收取30元作為電信一卡通的費用,幫電信賣一張卡,學校就會有8元左右的提成。那么,這些費用落入了誰的腰包?這是不是商業賄賂?是否涉嫌商業犯罪?強推手機和校園一卡通綁定,是運營商和學校互相勾結的結果,不管他們說得多么好聽,將手機卡賦予多少功能,不過是為了讓學生乖乖的掏腰包而已。
要想整治校園一卡通亂象,有關部門需聯合發力,紀檢、教育部門應該介入調查學校是否有違規行為,工商部門應該介入調查運營商是否觸犯《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數額巨大,那么,應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如果是這樣,那么,我們就不擔心也不會害怕校園一卡通會禍害學生。
編輯點評:
教育就這樣被“產業化”了?為了錢,連底線都可以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