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周的文章說了,互聯網企業的產品經理集責權利于一身,通過集中運營來降本增效、快速響應,這些都是傳統的運營商學不會的。那互聯網企業從后向收錢的商業模式,有無可能在運營商的體系里實現呢?
【戰術:后向收費】
后向收費是指對信息提供者收取費用,包括廣告發布費、競價排名費、冠名贊助費等形式。客戶是信息獲取者和受益者,而不是以前根據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向直接用戶收取費用。
互聯網企業的創新在于:表面上改變了商業模式,讓信息提供者付費;本質上是實施信息交叉捆綁補貼,比如用戶通過app追電視劇,獲取的是視頻信息,而向互聯網企業支付費用的卻是提供營銷廣告信息的商家。
之前運營商也做過業務創新,用戶聽一段廣告,然后可以免費打一段時間的電話,相關費用由廣告商支付。那會不會最終對所有用戶都采用這種后向收費的模式呢?
根據去年統計,全國廣告業市場總體規模已躍居世界第二位,經營總額為4698億元;而同期中國移動的通信服務收入為5908億元。數量對比很清楚:后向的廣告收益可以創新性地帶來部分業務增長,但絕不可能完全取代運營商的前向收益。
后向收費也有很多創新的業務形態,比如競價排名,在以往的商業行為中價值不大。但隨著搜索業務的發展,競價排名成為了互聯網企業的收入增長點。所以也有人說:做后向收費不能僅盯著廣告,要以互聯網思維開拓新市場。
運營商也有類似的創新,流量統付就是典型代表:互聯網企業為改善客戶體驗,為使用其業務的用戶支付流量費用。這類創新物流是對互聯網企業還是運營商,都是既叫座又叫好的業務。唯一的問題是:互聯網公司能為用戶支付多少錢?
其實,無論是傳統的廣告,還是新興的流量統付,在企業的財務科目上,都是企業的營銷費;無論怎么創新,預算都有天花板。對于某一個企業、某一次活動來說,可能會呈現讓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可從宏觀看,后向收費最多影響運營商幾個百分點的營收,指望后向流量給運營商增加收入,即使互聯網公司把所有營銷費用都貢獻出來,也難以決定大局。
如果運營商以“合作”的名義,把流量賤賣甚至贈送給互聯網企業,那么流量單價的迅速下滑,無疑會進一步壓縮運營商未來的成長空間。看上去業務量上去了,但收入沒有同步增長,運營商的日子還是會越來越不好過。
這個問題的本質是:運營商體量大,對盈利的期望又高。后向收費產生的收益,對于小企業來說可能是金礦,但實在難以喂飽運營商龐大的胃口。
而且,運營商擁有龐大的資金和身軀,一旦執著地為了做好某件事,采取比較極端的手段,那就可能是涸澤而漁,一網打盡,把好端端的局面砸爛。
運營商對自己看好的業務放手一搏,不但沒對市場的發展產生推動和促進,反而毀了一個產業,損人不利己。這不是不可能,也不是沒有先例的。
【戰略:資本運作】
在大多數人眼里,互聯網公司不向用戶收錢,還到處砸錢。
那些手里握著大把鈔票的天使,那些投資者,錢從他們的手里撒給互聯網企業,再砸向市場。
互聯網企業做買賣,銷售的不僅是自己的業務,也包括公司自身。這才是互聯網的游戲規則。
首先,這種游戲規則,運營商敢玩么?
本來正常的買賣關系,對于國企體制下的運營商來說,資本運作有重重顧慮和限制。
即使運營商嘴里高喊“買買買”,真正下手選擇收購意向和具體目標時,往往既不是高回報的“風險”,也不一定是根據戰略布局要求選擇“合理”,而是選擇“低風險”或者“國家要求”之類的項目。而這樣收購的結果,往往也是低收益的項目。
賣出,更容易里外不是人。價格高了賣不出去,價格低了又有國有資產流失之嫌。即使當時看著價格合適,一旦新東家把業務做了起來或者賣出更好的價格,操盤手和決策者仍有可能被指責,說他們把好東西“賤賣”了。
對于運營商來說,無論是買還是賣,最關鍵的是要做到程序嚴謹無缺,過程正確比好結果重要得多,方能禁得住考驗。如此操盤,在響應速度、操作周期、談判授權等方面受制,帶著鐐銬的運營商如何與資本市場的玩家共舞?
另一方面,資本市場需要炒作,需要持續的曝光度。對此,運營商更是諱莫如深。
互聯網公司崇尚眼球經濟,資本市場喜歡聽故事,互聯網公司就給大家講故事,生怕別人把自己忘了,時常要鬧出點兒動靜來;別人不搭理我,寧肯自黑也要上頭條。
如今,互聯網公司隔空對話、打嘴仗已經不過癮了,對簿公堂更時髦,反正事情炒熱了,無論輸贏,關注度都能提高;即使輸了公司,賠的那點兒錢,早就從資本市場上賺回來了。說得再直白一些:我是流氓我怕誰?
運營商所處的輿論環境不一樣,只要是和運營商沾邊兒的新聞和社會熱點,上來先把壟斷國企臭罵一頓準沒錯。輿論上總扮演輸家的角色,所以國企在宣傳方面謹慎、缺乏幽默感,骨子里怕事,PR方面與互聯網企業恰恰相反,畏首畏尾。
曾經很多次,政策出臺前,運營商對資本市場的預判與實際結果完全相反;而一些運營商眼中的“小事”,也可能引起資本市場的過度解讀和過激反應。運營商傳統的思維模式和資本市場之間有很深的溝通障礙,越是害怕就越不敢溝通,說得越少就越容易產生誤會。最終是惡性循環,苦海無涯。
這個問題的本質是:運營商是國企。無論是資本收購,還是PR宣傳,純國企的名聲是個難以擺脫的負擔。如果運營商真想和互聯網公司一樣,從資本市場獲得融資和支持,就必須推行混合所有制,擺脫國企的烙印,獨立地按照互聯網的游戲規則去運作。
運營商,你能么?你敢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