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萬如 通訊員 黃思銘 辦公室網絡故障,屢次報修卻遲遲無人上門維修,消費者投訴無門,只好兩次到法院提起訴訟,才成功促使電信運營公司上門維修。
潘先生在珠江新城某商業寫字樓租用了一層作為經營辦公場所。2001年起,潘先生開始與中國某公司廣州分公司簽訂服務協議,使用該公司的網絡服務。2012年七八月時,潘先生發現辦公場所的網絡信號很差,非常不穩定,對其經營辦公影響很大,便要求該公司盡快派人檢查維修,但該公司并未及時處理。
潘先生只好將該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向該公司送達訴訟材料后,該公司才聯系潘先生,迅速處理其經營場所的網絡故障問題,潘先生遂撤回起訴。然而,一個多月后,潘先生辦公場所的網絡信號再次出現不暢的情況,且比之前要嚴重,為此,潘先生再次通過客服電話反映及投訴,再三催促后,該公司才派來兩名工作人員檢測網絡信號。
經被告工作人員檢測,他們當場確認網絡存在故障,承諾兩天內派人來維修。客服電話又聯系潘先生,請其耐心等待,卻一直未再有人前來維修。無奈之下,潘先生再次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該公司立即解決原告辦公場地網絡不暢的問題,公開賠禮道歉,并向原告支付1300元的違約金。
最后,該公司派代表向潘先生道歉,贈送禮品補償,并承諾立即派人為其維修故障及優化網絡等。該案以調解結案,潘先生再次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