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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安全作為網絡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關系信息消費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的戰略問題。”為此,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公司總經理鐘天華在“兩會”期間建議,可通過構建四道個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墻”來營造和諧安全的網絡環境。
現狀
逾七成網民遭遇信息安全問題
近年來,個人信息安全的事件層出不窮。據《2013年中國網民信息安全狀況研究報告》顯示:2013年下半年,74.1%的國內網民遇到過信息安全問題,因信息安全事件而造成的個人經濟損失達196.3億元。
在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特別強調要“維護網絡安全”,信息安全已經被提到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
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而我國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法律法規比較零散,整個信息安全防護法律體系還處于起步階段。
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需盡快立法
針對我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現狀,鐘天華建議,構建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四道“防火墻”,營造和諧安全的網絡環境。
按照鐘天華的建議,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首道“防火墻”是推動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盡快立法,依法嚴厲打擊泄露、倒賣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其次是加強對個人信息服務行業的規范和監管,以及加大對信息安全技術研發的投入,增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技術能力;最后一道“防火墻”則是完善個人信息安全的社會監督體系,健全信息安全舉報機制,鼓勵新聞媒體、公眾對個人信息被非法獲取利用的違法行為進行曝光、舉報,實行群防群治。
另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移動董事長鄭杰也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大數據時代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提出了嚴峻挑戰,建議盡快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明確法律責任,提高侵害個人信息安全的違法成本。
不過,也有專家認為,要解決信息泄露問題,首先是在電信運營商等掌握個人信息較多的主要源頭加強安全防護,降低信息外泄的可行性,其次才是完善個人隱私泄密的法律,制定并不斷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