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雖然目前與險企有業務合作的網貸平臺暫未爆雷,但并不能說明這些平臺真的“保險”。例如,《證券日報》記者發現有P2P平臺在百度搜索詞條或首頁標榜“保險公司承保”,但其實承保的只是某款產品或其中幾個投資標的,而并非所有產品。
近期監管層也開始排查險企涉及P2P相關業務。近日監管部門向各地保監局及各財險公司下發相關通知,擬開展信保業務專項自查行動,重點整治保險公司在開展信保業務過程中存在的未嚴格執行《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要求、規避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
多家險企介入P2P履約險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陸金服、宜人貸、小贏理財、玖富、邦融匯、精融匯、小馬金融、米缸金融、金投行、蜜蜂有錢這10家平臺與保險公司有業務合作,合作險種包括履約保證保險、借款人意外險等。
從保險公司來看,根據上述平臺官網提供的信息,與網貸平臺有合作的險企包括平安產險、人保財險、安邦財險、太平財險、富德財險、華安財險等10余家險企。
具體來看,陸金服官網“立盈-聚信”產品說明顯示,所有立盈-聚信服務均由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和平安產險提供的個人借款保障措施。若借款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擔保和保險公司將按照各自承擔的風險比例對未被償還的剩余本金和截止到代償日的全部應還未還利息與罰息進行全額償付。
玖富平臺官網表示,“繼與國有保險公司太平財險合作為平臺用戶提供一年期以內借款履約保證保險保障之后,人保財險也加入玖富平臺的履約保證保險保障計劃。”
還有部分平臺宣稱與保險公司有合作,但并未提及是哪家險企。比如,小馬資本提到,“小馬飛天”項目由知名保險公司承保,推薦方已與知名保險公司簽訂相應的保險協議,在人、車失聯達到一定期限后,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進行相應賠償,保障項目資產安全。
整體來看,無論是保險公司,還是P2P平臺,雙方合作在各自行業中占少數。保險公司方面,目前與P2P合作的險企主要為財險公司,業務主要集中在履約保證保險等業務。占比方面,目前財險公司87家,與P2P合作的公司占比不足兩成。
在業內人士看來,網貸行業的備案尚未完成,網貸平臺高風險讓不少險企敬而遠之。所以一旦網貸平臺與保險公司合作,保險公司就會對平臺屬性、大股東情況、合規情況進行評估,與保險公司合作的平臺或項目,保險公司對平臺進行了風險評估,并且對監管報備。
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雖然目前與險企有業務合作的網貸平臺暫未爆雷,但并不能說明這些平臺真的“保險”。例如,《證券日報》記者發現有P2P平臺通過在百度搜索詞條或首頁標榜“保險公司承保”,但其實承保的只是某款產品或其中幾個投資標的,而并非所有產品。
監管多次提醒P2P業務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多次提醒涉及P2P相關保險業務風險。
近日監管部門向各地保監局及各財險公司下發相關通知,擬開展信保業務專項自查行動,重點整治保險公司在開展信保業務過程中存在的未嚴格執行《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要求、規避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
除上述監管文件之外,《證券日報》記者也獨家獲悉,河北保監局于近期下發了《河北保監局關于開展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排查工作的通知》,排查內容包括保險專業中介與互聯網金融其他業務是否存在交叉傳遞風險;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有關聯關系的其他企業或者個人從事互聯網金融、股權投資、P2P、等業務相關聯等。
事實上,近兩年來保監會多次規范網貸平臺類保險業務。
去年4月份,原保監會對各險企印發的《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到,“保險公司要對信用保證保險開展穿透式排查,重點關注網貸平臺融資等行為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全面摸清風險底數,合理估算風險敞口。”
去年6月19日,原保監會發布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開展網貸平臺信保業務,應當對合作的網貸平臺制定嚴格的資質準入要求。險企開展網貸平臺信保業務,應當按照互聯網保險業務的相關規定,做好保險產品及服務等方面的信息披露。
事實上,記者查閱部分宣稱有保險承保的網貸平臺相關資料發現,目前仍然沒有P2P平臺公布保險公司與其統一制作和授權的保險產品重要信息。而此前的《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應當要求合作網貸平臺公布由保險公司統一制作和授權的保險產品重要信息,相關宣傳內容應當經雙方共同審核同意,避免網貸平臺進行虛假、誤導宣傳。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還發現,上述與保險公司合作的網貸平臺中,有平臺表示已經與三家保險公司合作。但記者查閱投資標的發現,投資標的中僅與1家險企有合作,其他兩家均沒有承保項目或標的。這也提醒投資者在投資相關標的時,需要擦亮眼睛,仔細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