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大數據時代文化產業共生生態的實現路徑就是要充分尊重消費者、企業、社會和政府這四個利益攸關方,既要遵循市場法則,更要尊崇社會價值,遵循知識產權保護和資源社會化原則,按照共商、共識、共建、共享、共擔程序和機制,實現新時代互聯網移動網空間的良性治理。
什么是數字共享?大數據引領的數字技術為信息的大爆炸提供了發展的原點。我們在互聯互通中實現了知識、信息、創意等資源的互動,數字技術能夠提取人的記憶和智慧,而現代云儲存技術則可以將抓取的單個信息匯集起來,形成信息的大爆炸,且作為數據信息資源,以大數據的形式為企業的決策提供數據參考。
當前,數字技術支撐的文化產業面臨著多屏互動的全媒體運營(手機、電腦、iPad、電視、汽車屏、可穿戴設備屏)和全產業鏈整合的大繁榮(新聞、電視劇、電影、線下活動、游戲、動漫、音樂等),推動了文化產業的共享和融合。文化產業一方面運用最新的數字技術生產相關產品和服務,另一方面從用戶消費的即時滿足中帶來了流量和產品變現,這就帶來了各種文化產品和文化企業的新發展,最后將必然帶來文化產業的大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