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的迅速擴張帶來車輛的無序停放等問題,也給城市管理帶來了挑戰和難題。在今年“兩會”上,不少市政協委員將關注的焦點放在“共享單車”上。
盡快出臺共享單車管理辦法
多位政協委員不約而同地呼吁,合肥應盡快出臺共享單車管理辦法,將共享單車引入規范發展的軌道。
“針對共享單車搶占市場、無序投放的問題,合肥可以借鑒其他城市的有效做法,及時出臺相應的管理政策和規定。”市政協委員王瓊說,去年9月,杭州市就出臺了針對性的指導意見,就共享單車的總量管控、停放管理、運維力量的配備、保險與資金托管等多方面予以明確,并制定了相應規范,值得合肥學習和借鑒。
對共享單車進行總量控制,管理部門可委托第三方機構,以城市容量和泊位數量為基礎,分析企業運營指數與服務水平。推算整個城市互聯網單車的合理需求數量,作為總量調控的依據。王瓊認為,企業是共享單車的責任主體,政府部門應督促其履責。單車企業應定期檢查車輛,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
共享單車應設置準入“門檻”
市政協委員奚曉軍認為,共享單車企業的“入市”和“退市”均無限制,無序競爭也是導致共享單車亂象的重要原因。
奚曉軍建議,應當要求企業制定投放、維護和回收共享單車的計劃表,并且合理分配,保證不因企業競爭而大規模投放擾亂市場。達到要求的企業才允許進入。同時,對于已經在合肥投放的共享單車企業,應要求企業定期對共享單車進行跟進,對每輛共享單車的位置信息進行監察,對停放超過一定時間和大量聚集的共享單車需安排人員管理;同時,保持共享單車的正常使用,對事故單車安排人員進行及時的維護修理;對待屢教不改的企業將給予查封、曝光和整改處理。
市場有競爭就會有優劣,共享單車企業因經營不善而退出市場,不該就地拋棄共享單車。奚曉軍建議,有關部門需要聯系退市企業妥當處理,如果該企業不愿處理,本著節約資源的原則,可依法處理并呼吁共享單車企業對其回收再利用,避免資源浪費。
大數據是共享單車“突破口”
共享單車亂停亂放,違反交通規則等問題,究竟該如何解決?市政協委員吳濤認為,大數據是一個“突破口”,政府應介入并協調健全共享單車用戶大數據管理機制,停放問題也可以從技術層面上解決。
吳濤建議,要科學規劃,合理分布共享單車,結合寫字樓及商業等日間人口聚集量大、共享單車階段性密集度較高的情況,可以積極協調轄區各物業公司,錯峰使用閑置區域,或以企業冠名的形式,在方便進出的位置自行設計和設置共享單車的停放區域,并由物業公司協助規范管理車輛的擺放,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擺放上限,共享單車企業配合其設立共享單車的電子圍欄范圍。對共享單車的局部密度實施動態監控,可以減少占用城市公共空間資源的現象。
在大數據的基礎上,制定和建立切實有效的管理機制,采取教育、處罰、納入征信體系等措施,對共享單車用戶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懲戒,從而督促市民養成正確的用車習慣,從根本上避免亂停亂放、侵占盲道、隨意穿行等行為。
納入網格化巡邏管理范圍
“共享單車隨意停放,作為城市的管理部門,不應只是收繳那么簡單。”市政協委員涂敏建議,把共享單車管理納入政府城市網格化巡邏管理的范圍,通過政企合作,建立有效的懲戒機制。
共享單車是公共交通體系中的一環,是公共服務產品。涂敏認為,雖然市場投放是企業行為,但一旦進入公共服務環節,政府就應該正確引導,加以管控,規范發展。共享單車的管理,不僅是企業經營問題,也是政府的責任,更是社會問題。在共享單車的停放使用上,直接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百姓,使用者受自身素質等方面的制約,把方便當成隨便。另外,隨機散落在全市的車輛,單個運營企業也難以做到及時管理。
因而,涂敏建議,把共享單車管理納入城市網格化巡邏管理的范圍,對停放秩序和停放區域的環境衛生進行監督和管理,及時通知運營企業修復損壞的車輛,對違規的運營企業和使用人予以懲戒。
單車立體車庫解決“停車亂”
市政協委員何強建議,可借鑒先發地區經驗,通過開發立體自行車車庫,來緩解共享單車停放亂象。
“為了解決共享單車停放難題,北京、杭州等地紛紛研發立體自行車車庫。”何強介紹說,近日三款單車立體車庫在首鋼園區亮相,提供了共享單車停放的新模式,計劃在北京啟動試點。其中,樹狀自行車庫,可停放16輛自行車,適合花園等地方;云街形狀的自行車庫,一般可停放120輛自行車,適合地鐵旁邊的地下天橋;圓塔形的自行車庫,適合質量輕的自行車。這三款自行車立體停車庫預計將在北京的地鐵口、小區、公交樞紐、大超市等人流密集區域投放。明年將率先在地鐵口、大型超市、小區做試點。
與立體車庫相比,立體自行車庫的使用相對簡單得多,一般來說,使用者約10秒就可以完成一次存取。何強認為,自行車立體停車庫具備的高科技、集約化的特點,是有效解決自行車停車難的設施。何強建議,合肥應與共享單車企業協商,由企業研發或采購立體自行車車庫。建設時,可先選擇幾個有代表性的地方:如地鐵站等,先行建設,取得實效和經驗后再向全市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