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來,深圳交通管理開始以大數據為支撐,嘗試讓更多領域的業務嵌入互聯網。圖為能讀取車輛信息的識別儀器。
“總體來說,交通違規者的客戶價值分布偏低。”
通過與深圳交警等數據對接,征信機構前海征信得出這一結論,這意味著,交通失信人的金融行為會受影響。
2015年9月以來,深圳交警開放了部分市民與非機動車重點交通違法數據,與第三方征信企業合作建立征信系統。業內認為,深圳交警嘗試將其公共數據開放應用,是推動社會參與交通管理的最新嘗試。
國家大數據戰略早已提出,《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2015年9月公布。深圳市“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和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要加快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建立統一完善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和數據開放平臺,加大公共數據資源交換與開放力度,完善公共數據資源的社會化應用體系”。
擺在深圳交警面前的重要課題,是如何整合與開放大量交通數據,為開放式大數據交通管理模式革命到來做好準備。按照深圳市交警局情報中心的愿景,所有政府部門應共同建立大數據平臺,打通“數據煙囪”,形成“開放合作、共享共治”場景。
新變經驗決策讓路數據分析
深圳市交警局經歷了三個重要發展階段,自上世紀80年代特區成立到上世紀90年代,是交通管理1.0時代,那時是人工管理為主。1997年,深圳交警推出全國第一套電子警察,交通管理進入2.0時代。2013年至今,“互聯網+”等業態出現并深入社會神火,深圳交通管理開始以大數據為支撐,嘗試讓更多領域的業務嵌入,3.0時代來了。
尤其是今年開始,隨著情報中心的成立,深圳交警的警務模式開始從決策者經驗判斷為主,向大數據分析結果為主轉變。
情報中心成立伊始找不到借鑒對象,沒有成熟模板和經驗,只能摸著石頭過河,做的時候才知道到底哪些數據適用。
深圳市交警局情報中心民警鄧偉軍告訴南方日報記者,情報中心目前應用領域主要是決策、預判和打擊。
情報中心在掌握大量數據之后,通過整合分析,發現現象和規律,提出關鍵建議,給到相關部門,由他們組織行動。“情報中心與指揮體系是背靠背的,情報中心是大腦,不去執法,而是指揮手和腳怎么動。”
數據量小的條件下可以精確計算,而大數據則能更好面對混雜,把握宏觀態勢。比如,深圳有350多萬輛機動車,如何迅速掌握危化品車、小車、臨牌車、套牌車(尤其是教練車)、強制報廢車的使用情況?
任何交警不能憑個人經驗做出準確判斷,而大數據可以很快給出答案,這改變了以往的工作模式。
傳統的交警傳統路邊設卡查車,好似守株待兔,有車路過卡口就查,沒過就查不到。現在則是精準打擊,什么車違法就會被鎖定其活動范圍、時間,打擊成功率更高。深圳警力嚴重不足全國聞名,情報中心也因此推動交警警隊勤務調整,使得更多警力投入到重點、難點工作上。
關鍵大數據建設前提是數據開放
2015年以來,深圳交警推出一系列耳目一新的大數據分析產品,最受公眾關注的是“十二星座酒家排行榜”,經深圳交警官方微博發布,多家媒體關注。
深圳交警對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前查獲的2795名酒駕人員的星座進行排行后發現,天秤座、處女座、天蝎座上榜,成最愛酒駕的三個星座,白羊座為最不喜愛酒駕的星座。
上述案例算是交通宣傳成功案例,只是大數據淺層使用。大數據對城市管理的提升有三方面藍圖:一是數據整合,把跨行業、跨部門的分散的數據集中起來;二是數據挖掘,通過數據分析獲得決策信息;三是根據數據分析變成可操作的行動,以指導決策。
大數據應用需要保證數據庫庫存量足夠大,也要保證數據分析反應速度足夠快。現狀是,政府部門內部存在“數據煙囪”現象。部門或系統內數據采集之后,交流傳播渠道嚴重滯塞。
情報中心現在的目標是擬將交警部門內部、公安內部管理數據整合,進行存儲、計算和分析,“現在我們像海綿一樣,對數據是多多益善。”鄧偉軍稱。
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分析,大多部門因利益和懶政思想,擔心數據開放會惹麻煩,拿在自己手里更放心,“缺乏共享勇氣和精神”。而且,政府公共數據開放在公開和保密這對矛盾上交織多年,密與非密界限模糊,并沒有在《保密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
深圳社保、規土、環保、水務、教育、法院等部門中,除了法院建立的鷹眼查控網有大數據應用的初步形態,其他部門僅建立傳統的信息中心,大數據建設情況滯后,應用、開放就更難。
實際上,深圳已經具備建立開放政府數據平臺的條件,這里有一批深圳本地的大數據人才、企業及科研機構。
況且,即使搭建數據庫平臺之后,還有一個難點,是如何比對提取核心數據發現規律。“關鍵是一堆數據擺在你面前,如何找出關聯點。”鄧偉軍稱,情報中心不需要技術大咖,更需要邏輯思維強者,有的人一眼可以看出海量數據的內在聯系,成為數據化學反應的催化劑。
展望引入社會資源開發公共數據
打通“數據煙囪”的目的是為了開放共享,推動共治。記者觀察發現,這半年,交警已邁出公共數據開放共享的步子。
深圳交警先后與芝麻信用、前海征信、鵬元征信等征信機構完成四次數據對接,4.28萬余交通違法人納入征信系統,同時強化對交通違法行為的信用約束,引導交通參與者遵守交規。同時,深圳交警與高德地圖、支付寶、微信等開展了合作,在道路交通治理、交通違法罰款網絡支付等方面,實現部分公共數據共享。
按照歐美等發達國家大數據應用理念,應盡量開放公共數據,引入更多社會資源,來推動各項領域的現代化治理。
早在2011年1月,深圳首次提出部署“織網工程”。“織網工程”以公共信息資源庫、綜合信息采集系統、社會管理工作網、社區家園網、決策分析支持系統為核心構架,可以更有效率地為個人、法人提供部分公共服務。但遺憾的是,織網工程只是局部的,其公共數據也存在“煙囪”現象,并不對外開放。
“未來,情報中心希望把數據應用得更成熟一點,并且不斷開放部門數據,引入更多社會資源,來一起把交通做得更好。”鄧偉軍稱。
只有公共數據廣開門戶,才能吸引有興趣和能力的個人與企業參與公共服務。但數據開放也要注意數據安全,一方面需要更多信息脫敏,另一方面要保障公共穩定。這樣也給深圳主管部門帶來挑戰,如何在國家保密法及信息公開條例等現有法律法規機制前提下,盡快拓寬非涉密公共數據的開放共享領域。
相對而言,現在更重要的是大的公共數據庫建設和開放。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長徐煒接受采訪時表示,交警將繼續持開放合作、共享共治理念,不光是征信系統,今后還會將更多公共數據進開放、共享,給更多企業使用。
企業會否利用公共數據盈利?這不必擔憂。按照國外經驗,公共數據不會讓一家公司獨家壟斷,而是無門檻無償開放給所有符合條件的社會主體,包括個人、企業及公益機構,由社會主體的附加勞動價值去決定其企業社會利潤大小。
深圳交警已經率先邁出政務大數據的第一步,未來會如何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