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人工智能技術其實已大量應用于文化產業領域,并對文化產業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人工智能直接推動了文化內容的重塑和改造,并使得文化作品呈現方式更加多元化。雖然人工智能技術對文化產業的發展發揮了巨大的影響,但兩者融合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才能夠更好地借力人工智能技術,助推文化產業的創新發展。
一是助推“人工智能+文化產業”發展。目前,仍有很多人對人工智能的認知不夠清晰、不夠全面、不夠深刻,阻礙了人工智能與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國務院發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中指出:“人工智能將進一步釋放歷次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積蓄的巨大能量,并創造新的強大引擎,重構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經濟活動各環節,形成從宏觀到微觀各領域的智能化新需求,催生新技術、新產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引發經濟結構重大變革,深刻改變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和思維模式,實現社會生產力的整體躍升。”可見,推進人工智能的發展,既能繁榮人們的物質生活,又能豐富人們的文化生活。文化產業更多的是面向人們生活需求領域,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人工智能具有獨特的功能、獨有的形式,可以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求。思想觀念是引領,為促進人工智能與文化產業的融合,首先要轉變思想觀念。既要加強宣傳,讓人們認識到人工智能的獨特文化功能;又要開發產品,讓人們認同人工智能的文化功能;還要拓寬渠道,讓人們廣泛地感受到人工智能帶來的文化體驗。
二是加強創新創意人才培養。人工智能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關鍵在于人才。現階段,在文化產業領域內,傳統人才仍然占據相當大的比例,他們主要從事著那些重復性、程序化的工作內容。譬如傳媒游戲行業的程序編寫、行業的新聞稿編寫、旅游景區和博物館的解說等。對于這些工作內容,人工智能更具有準確性和高效率性,可以發揮一定的替代作用。從事這些工作內容的人才,要努力提高專業技能,注重創新意識的培養,以更好地適應人工智能帶來的挑戰。另外,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低附加值的勞動將被人工智能所取代,高級技術人才和高級創意人才則顯得比較稀缺。因為人工智能不可能取代人類所有的勞動,特別是高級、復雜的勞動。相反地,文化產業領域高級創新創意人才的缺乏客觀上會制約我國人工智能與文化產業的融合發展,同時也影響了國內文化產業與國際先進文化產業的銜接與合作。為推進人工智能與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一方面要根據文化產業發展的需求加強人工智能高級技術人才的培養,從而提升人工智能技術在文化產業中的應用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強高級文化創意人才的培養,作用在人工智能無法完成的領域。
三是注重理性開發。人工智能技術在文化產業中的不斷推廣與應用,必然會大幅度提高文化產業的產出效率。在產出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時,要注重人工智能的合理利用和理性開發。一方面,如果一味地強調技術介入和彰顯光影圖像從而達到帶動大眾文化消費的效果,那么就有可能會越來越忽視文化產品的藝術價值和核心功能,從而導致文化產業衰弱。另一方面,如果文化企業過于注意市場交易成果而無視產業經濟規律和文化藝術規律,從而走入低級的批量生產,就容易造成產能過剩,并將失去藝術本身的價值。可見,如果文化產業中運用人工智能不規范、不科學,會產生適得其反、得不償失的后果。因此,理性開發和合理利用人工智能,直接影響到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是加強創作版權及隱私保護。人工智能在文化產業領域的應用前景一片光明,然而在發展過程中,帶來的法律法規問題也值得我們思考。一方面,是人工智能創作物的版權所屬問題。隨著人工智能在影視、文學、音樂等文化創作領域的不斷擴展以及文化企業創作能力的不斷提高,文化創作成果的版權所有及保護路徑問題被提上日程。目前,國內外還缺乏針對這類問題的較為完善的版權法律法規。當在這些問題上出現爭議時,如果法律法規不能及時為權益相關者給予恰當的保護,勢必會影響文化企業或者文化從業者在“人工智能+文化企業”領域投資和從業的積極性。因此,完善人工智能創作成果版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文化產業的智能化水平及其長遠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另一方面,則是個人隱私和數據的保護問題。在人工智能時代,大數據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數據的采集、應用和管理等各個環節都會面臨著巨大的法律風險。需要關注機器對數據的收集是否遵守了規范的程序和既定的契約。同時,當前的互聯網安全隱患始終存在,個人隱私數據依然存在黑客攻擊、安全漏洞和病毒侵襲等原因造成的危險。因此,在推進“人工智能+文化產業”發展的同時,保護個人隱私和數據權益是一個不得不重視的問題。
人工智能是一種新技術,對文化產業的發展帶來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事物都有兩面性,人工智能對部分文化產業領域也帶來了或多或少的沖擊。如何趨利避害,有效借力人工智能技術,推動文化產業創新發展需要多主體的協同努力,除了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還要做好產業預測;除了需要抓住人工智能技術前沿,挖掘、運用新技術并實現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還要注意人工智能技術的合理利用和理性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