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湊足一波就走,不管紅燈綠燈”,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交通亂象在全國各地屢見不鮮。近期,一些地方采取“刷臉”執法,以期根治這一“頑疾”。北京市通州區試點推行了實時抓拍、循環播放的高科技系統;深圳市則啟用了“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實現從管車到管人的轉變。目前,“刷臉”執法等高科技手段處于試行階段,這一做法在顯現出較高效率的同時也引起了關于隱私的擔憂。
“刷臉”執法引發關注
“干外賣這行,時間是最要緊的。碰到路口,不管紅燈綠燈,但凡能過就過了。現在電動車都沒有證,拍也拍不著,交管部門上哪兒查去呀?”一名李姓外賣配送員說。不過,在深圳,這樣的想法可能行不通了。
近日,深圳交警在國內率先推行“刷臉”執法,即利用高清設備拍攝行為人違法過程,并對行為人臉部特征進行人像比對,通過人工審核后確定違法行為人身份信息,作出處罰。
據深圳市交警局局長徐煒介紹,天氣和光線變化等室外因素基本不影響取證,設備的算法和算力等軟硬件條件能夠支持對側臉、低頭、遮擋、逆光、高亮度、高人流密度等的識別。“非機動車即使以每小時30千米的速度行進,我們也能夠進行有效的抓拍識別。”
“您已闖紅燈,請退回停止線內!”北京市通州區九棵樹東路和梨園北街十字路口4月起裝上了實時抓拍的高科技設備,只要行人搶行或者闖紅燈,人行道一側的喇叭就會發出這樣的語音提示,路口西北角的大屏幕還實時播出行人闖紅燈的畫面。
“這套系統效果挺好。有些年輕人不注意往前一走,系統一報‘闖紅燈’,他就退回來了。”在路邊執勤的輔警翁成武對筆者說。
高科技手段整治闖紅燈亂象有著現實背景。據相關部門統計,在每年的交通事故中,53%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是由行人和非機動車過馬路闖紅燈引起的,這已經成為交通安全的主要殺手之一。除了北京、深圳兩地,全國不少地方也相繼推出整治闖紅燈亂象的高科技手段。在江蘇宿遷、陜西西安等地,一些車流、人流密集的路口安裝了人臉識別抓拍系統,有的還設立了行人非機動車的教育處罰站,以規范交通秩序。
“當前各地利用高科技治理闖紅燈的探索有積極意義,這對于提高執法效率、減少違章發生都是有益的。”北京工業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艷艷對本報表示,這些不同地方的探索和摸索,不管是技術手段還是懲治手段,過去是沒有先例的,所以在一定時期里引起大家的探討也是值得鼓勵的。
高科技手段重在規范
高科技手法看起來“炫酷”,收效怎么樣呢?
以深圳市福田區新洲蓮花路口為例,數據顯示,該路口啟用這一系統半年后,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從每小時約150宗,下降到每小時8宗。筆者多地探訪得知,路口的提示或抓拍設備會在一定程度給行人以心理警示,從而降低闖紅燈的概率。“以后過馬路要更當心了。”一位深圳市民說。
“高科技執法是一種發展趨勢。完全依靠人工進行違章行為管理耗用了很多人力,而且覆蓋范圍有限,也就意味著會存在大量的監督空白區域。現在依靠機器追蹤、人臉識別,可以準確地捕捉行人在道路空間的運行軌跡,精準執法,為違規違法行為的懲治提供了依據。”陳艷艷說。
這類高科技手段絕大多數仍在試行階段,只在部分路口推行,這其中有成本等多方面的考慮。陳艷艷分析,技術成本是階段性問題,未來高清視頻、攝像頭的價格將不斷下降,成本不會是核心問題。目前來看,高科技執法還是示范性更強一些。
一方面,很多行人還不知道這一做法。在深圳工作的白領王強就發現,在深圳市龍華區人民路與寶華路路口,一次紅燈期間(50多秒鐘),單條人行道上仍有10人左右闖紅燈。“這是一個人流量很大的路口,大家容易湊齊一波人一起闖紅燈。這里有大屏幕和拍攝設備,但畢竟是剛裝上,估計多數人還不知道。”王強說。另一方面,引入高科技手段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規范交通秩序,不是為了懲罰。專家分析,這也意味著“刷臉”執法等嘗試短時期不太可能規?;菩小?/p>
采用新技術也要同步立規矩
“刷臉”提高了執法的精準度,隨之也引發了關于隱私保護的爭論。再加上一些地方實行或計劃實行闖紅燈個人信息曝光、闖紅燈與信用狀況掛鉤等措施,更加劇了人們的擔心。
對此,深圳方面回應稱,“刷臉執法只是一種取證手段,類似于對機動車識別車牌,有專門的管理系統,并不是將違法信息向社會公布,不會公布交通違法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也不提供查詢,只有在當事人有異議的情況下才能查看相關違法信息。”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則建議相關的信息收集和曝光行為應該讓公民事先知情并征得同意。“‘刷臉’執法的前提是完成對行人的信息收集,將信息整合成一個龐大的數據庫,并且與既有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庫比對。這種做法不僅成本巨大,而且確實對公民隱私保護有所影響。”朱巍對本報表示。
“刷臉”執法引起關注,一個更大背景其實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日益向消費者索取更多的個人精準信息,包括面部、指紋等生物信息。無處不在的信息搜集和時有發生的信息曝光,觸發了更多關于隱私得不到保護的焦慮。專家認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無論相關機構,如交管部門、教育部門、社會保障部門等,還是大量的商家,如網購、外賣企業等,幾乎每天都在搜集大量信息。過去,這種信息以靜態為主,如個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狀況、居住及財產狀況等等。現在,“刷臉”執法等做法則擴展到動態信息,掌握了諸如行為軌跡等敏感信息。一些人因而覺得緊張是正常的。
朱巍表示,社會管理采用新技術,同時要立好規矩、劃定紅線,加快研究并制定有關保護個人數據安全的法律法規。在此之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自我保護,比如不隨便透露微信賬戶,不輕易嘗試新的支付方式。企業也應該尊重用戶的知情權和退出權利,比如在消費者刪除賬號后不再使用其相關數據。管理機構也應處理好管理與保護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