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團隊悄然推出的“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范”(下稱“規范”),這兩天經由部分業內人士的解讀后引起關注。
“規范”對利用其他賬號和第三方運營平臺對公眾賬號推廣、強制或誘導用戶分享至朋友圈等作了限制規定,針對外界流傳著各種解讀和謠傳,@微信公眾平臺昨晚作了回應。
提出一批限制性要求
“學習一下剛出籠的微信公眾號新規。”前晚,從事自媒體運營的新浪網友“龔文祥”發微博稱,騰訊微信最近出臺了新規定,包括“禁止公眾賬號互推”、“禁止用附近的人、漂流瓶推廣”以及“禁止用利益吸引用戶”等諸多限制性要求。此微博一出即引發關注,截至昨晚已被轉發上千次。
根據“龔文祥”的說法,其微博所說的“新規”出自微信公眾平臺不久前推出的“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范”。南都記者登錄一個公眾賬號后,在首頁的系統公告欄找到了該“規范”,發布時間是4月4日。
截至昨日,微信團隊一直未對規范的出臺做進一步說明,南都就此嘗試聯系微信團隊亦未果。值得注意的是,在發給微信公眾號用戶的系統公告中,微信團隊稱此舉是“為了讓公眾號用戶和運營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則,共同創建綠色健康、和諧共贏的平臺生態體系”。
作為官方文件,“規范”闡釋了微信公眾號平臺的兩個原則,即“建立良好的用戶體驗”和“值得信賴”,包括開發運營含有豐富交流與互動元素的微信公眾賬號、為用戶提供更多選擇以及向用戶傳送符合需求的真實資訊等。至于“規范”的重點,主要是第三項中列舉的內容,包括禁止使用外掛等任何第三方工具規避公眾平臺對于群發次數的限制等,未經騰訊書面許可利用其他微信公眾賬號、微信賬號或第三方運營平臺進行推廣或互相推廣,篡改平臺功能,或是以獎勵等其他方式強制或誘導用戶將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等。
采取階梯式處罰與舉報機制
在處罰上,騰訊也明確了將采取階梯式處罰機制與舉報機制,稱公眾平臺已啟用用戶舉報處理機制,騰訊會根據用戶的舉報,視違規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此外,“規范”中還特別提到,微信公眾賬號用戶及運營者應避免因使用該服務而使騰訊卷入公共事件,否則騰訊有權暫停或終止服務。
這是繼新華社報道上個月部分微信公眾賬號“被封”之后,微信團隊對微信公眾平臺所做的進一步規范。3月13日晚,包括羅昌平、真話頻道等30余個微信公眾賬號被停止服務。
對此,騰訊官方后來在解釋此事時稱,“微信公眾平臺嚴禁惡意營銷及誘導分享朋友圈,嚴禁發布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謠言散播等各類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信息。”從內容上看,這兩次舉動都與限制“惡意營銷以及誘導分享朋友圈”有很大關系。
就在上個月末,微信云對部分第三方服務商做了下架處理,騰訊官方公告的理由是這些服務商接入平臺后,缺乏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使用戶數據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相比“封號”在一些自媒體用戶中激起的爭議,這次出臺的運營規范動靜要小得多。盡管如此,“規范”還是在一些自媒體或電商網友中間引發了猜測和爭議。“這是要還大家一片藍天的節奏嗎?”網友“雙低青年”稱。
微信團隊回應
未禁止微信群發
微信團隊表示禁止的是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涉及虛假信息、侵權、惡意營銷等內容的群發行為。
未禁止公眾號互推
微信團隊表示未禁止所有公眾號互推,禁止的是以利益交換為前提,有惡意營銷性質的公眾號推薦行為。
未禁止用微博推廣微信
微信團隊稱,禁止的是第三方平臺違規刷粉、惡意互推等行為,并將根據用戶舉報進行處理。
未禁止微信自媒體聯盟
微信團隊稱,沒有禁止合法合規的自媒體聯盟,微信公眾平臺鼓勵優質媒體原創內容的發布及傳播。
不會對非原創賬號一律封殺
微信團隊稱,只會針對受到用戶投訴且未經授權抄襲他人原創文章的行為惡劣程度進行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