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三次庭審,FaceTime功能侵犯專利一案終于落下帷幕。
據外媒報道,美國德克薩斯州聯邦陪審團在經過審判后裁定,蘋果侵犯了VirnetX控股公司的安全計算機和移動通信專利,需向后者賠償3.024億美元。
美國德州陪審團周五表示,蘋果FaceTime相關呼叫功能侵犯了VirnetX兩項專利。賠償金中包括了蘋果在其VPN On Demand(VOD)功能中使用VirnetX技術必須支付的費用。
從2010年開始,蘋果與VirnetX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博弈,這已經是該案件的第三次庭審。
2010年,VirnetX控告蘋果未經許可使用了它的專利技術,包括名為VPN的安全網絡技術以及視頻通話應用中的安全通行鏈接技術。
2012年11月,陪審團認定蘋果的iPhone、iPod Touch、iPad以及Mac電腦侵犯了VirnetX的四項專利,須賠償3.682億美元。
隨后蘋果提起上訴,上訴法院對首次裁定中的部分內容予以支持,即蘋果VOD功能侵犯了VirnetX兩項專利,陪審團只需要確定蘋果的賠償金額即可。
不過,上訴法院要求下級法院對FaceTime是否侵犯另外兩項專利進行復議,法院認為主審法官在指示陪審員估算賠償金額上存在問題,該案件的重審還納入了VirnetX在2012年對蘋果的另一起訴訟(涉及蘋果安全功能和iMessage應用的新版本)中的索賠要求。
2016年2月,在第二次審判中,德州聯邦法院陪審團宣布,由于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FaceTime和iMessage功能中使用了VirnetX的網絡安全技術,蘋果必須要向VirnetX賠償超過6.25億美元。
但這一裁定在7月份被推翻,法官認為VirnetX將兩項指控合并在一個庭審內進行判決,對蘋果而言有違公正。
此外,法官還指出,過去50樁官司的引用參考信息容易讓陪審團產生混淆,盡管這些案件存在“驚人的相似”,但在陪審團評估蘋果是否在侵權過程中存在故意行為時,起到了不當延伸的影響。因此,兩項指控將被分拆后打回重審,首個庭審于9月26日開庭。
在9月26日的開庭陳述中,VirnetX認為其有權根據蘋果銷售的數十億美元產品計算賠償金。蘋果則認為,VirnetX有權獲得的賠償金不超過2500萬美元。
VirnetX是一家位于美國內華達州的IP公司,主要收入來源為專利授權。此前,VirnetX還和微軟打過一場長達4年的專利戰。
早在2010年,微軟就因為侵犯VirnetX公司的相關專利而賠償了將近2億美元。之后在2013年,微軟再次因為侵犯專利問題被VirnetX公司控訴。2014年12月,雙方達成庭外和解,最終以微軟將向VirnetX支付2300萬美元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