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YouTube 的一億多用戶每分鐘上傳 400 小時的視頻內容;而每個小時,Instagram 的用戶可以點出 1 億 4600 萬個「贊」,Twitter 的用戶發出 2100 萬條狀態。去年八月,扎克伯格在自己的 Facebook 上宣布自家網站已經通過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第一次,Facebook 的當天在線人數突破十億。」
用戶在這些互聯網平臺日夜不停地產生內容,對標榜民主和言論自由的西方,實則在暗處對這些內容進行著審查過濾。
暗藏于自由之下的商業秘密
在互聯網行業最為發達的美國,內容審查在各家公司獨立運作著,但其細節卻通常被隱藏在公眾的視野之外,對公眾和它們的用戶來說,這是商業機密。盡管民間長期呼吁互聯網平臺內容過濾的透明公開化,這些網絡社交平臺卻并沒有公布其內部內容審核的指南和細節;也沒有大的平臺作出公開指引。負責內容審查工作的員工被公司要求簽訂長期保密協議,無論在職還是離職都不能公開具體工作細節,因此幾乎沒有人知道這些平臺是如何制定內容審查政策。
對于目前被問及的內容審查問題,Facebook 社區支持部門的負責人 Monika Bickert 和 Ellen Silver 指派了安全經理 Charlotte Willner 出面接受采訪。然而,Facebook 和 Pinterest ,以及 Twitter、Reddit 和谷歌都拒絕提供其過去或當前的內部審核政策和指引。
“我們設定的規則是為了讓我們的用戶能夠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創建和分享各種各樣內容。當用戶發布的內容違反了我們的規則時,我們將暫停他的賬戶,違規的內容包括暴力威脅和有特定的虐待行為。我們基于用戶上傳的內容評估和不斷完善我們的政策,同時還與其他安全組織合作以保證我們能夠實踐這個行業的最佳做法。”
一些互聯網公司的內容審查從業者表示,企業對這些問題三緘其口的原因有兩個:一方面,高管們想把這方面的技術專利保護起來,同時避免承擔一些責任;另一方面,他們希望在如今快速變化的情況下能夠有足夠的空間靈活應對,以及保護員工免受公眾的監督和威脅,避免平臺陷入和某些用戶對公共政策的博弈中去。
西方網絡世界自由的源頭
在發展的初期,互聯網行業提出「信息想要實現免費」這個極具遠見的目標。互聯網被期望成為激發人們積極性、創造性潛能的東西,而不是提供給虐待狂、猥褻兒童者、強奸犯、或極端種族主義者的工具。但完全免費的互聯網卻迅速成為一些令人發指的內容散布的地方,而這些內容的發布者和支持者仿佛在互聯網找到了美好歸宿。
這個早期階段,從上世紀 60 年代持續到 2000 年,被哈佛大學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中心的前執行董事 J.G.Palfrey 稱為「開放的互聯網」。1996 年通過的「通信內容端正法案」(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的 第 230(c) 節,免除了提供內容共享服務的公司對用戶發布內容的責任。這個法案也被稱為「好心人保護法」。
230 節的具體內容是:“任何一個交互式計算機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都不應被視作另一內容發布者所發布的任何信息之發布者或言論者。”這條規定把言論自由的決定權交到個人手中,有效地免除了平臺所有內容不違反聯邦法律的責任,如兒童色情。所有用來監管傳統媒體的那套將不再適用,也沒有誹謗的風險,實際上,沒有規則。
互聯網公司對自由的「反叛」
經過初期的野蠻生長后,一些公司在 2000 年開始采取更積極的態度。比如 CompuServe (美國最大的在線信息服務機構之一)開發了最早的「用戶行為規范」,用以禁止種族主義言論,原因是有個大屠殺修正主義立場的用戶開始在它的一個熱門論壇里填充反猶主義的評論。2001 年,eBay禁止了平臺上的納粹和3K黨的紀念品和其他帶有種族、宗教和民族仇恨符號的內容。民主國家聯手封殺兒童色情,行業和政府通過協調一致的努力來禁止那些倒胃口的內容。
在接下來的十年中,公司和政府打磨出第一代審查工具,并逐步細化政策,一個獨立于現實世界、不受法律、政策監管的自由網絡空間的神話崩潰了。
如今,在行業領導者如 Facebook、Pinterest、YouTube,其審核進程在大幅度提高;在其他一些平臺可能還處于滯后十年的情況。各個公司的之間的審查是相互獨立的,審查系統的聯手構建還處于早期階段,由此,這些不同的內容審查標準反映了不同用戶和創始人的內在價值取向。
一些內容審核專家推舉 Pinterest (美國知名的圖片分享網站)為行業內容審核方面的領先者。微軟的 Tarleton Gillespie ,也是即將出版的《在網絡時代的言論自由》一書的作者,稱 Pinterest 做到了很多社交媒體公司沒有做到的事情,就是在平臺和用戶之間、私人企業和公眾之間的鴻溝上搭建了橋梁。并且 Pinterest 的審核人員得到了充足的資金和支持,據說 Pinterest 把內容過程對用戶透明化造就了行業內前所未有的突破。例如,Pinterest為了說明這個網站的“可接受的使用范圍”而公開了具體的圖片案例,以幫助用戶更好地了解該平臺的內容指南和幫助維護這些內容的版主做出決策。
內容審查者的迷思
這些躲在暗處的內容審查者,在工作過程中積累和刷新著審查標準。但對于同一標準的理解,每個人會有不同的看法,一些內容的審查結果難免發生爭議。在早期 YouTube 的內容審查中,一條高度指引他們的原則是:“我能夠和我的家人分享這個內容嗎?”
如今,這些互聯網平臺在標準制定、算法識別和人工審查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卻仍無法完全消除這些爭議。Facebook 的 Bickert 表示:“我們對有一套適用于全世界的內容標準,這有利于維護我們社區的全球性,因為它允許人們分享的內容跨越國界。同時,保持一套統一的標準具有挑戰性,因為世界各地的人們對什么是適合在網絡上分享的內容可能會有不同的想法。”(咳咳,所以你知道為什么中國不能用 Facebook 了吧)
然而,這些平臺的內容審查者,在公司利潤、社會責任、人權的矛盾交集之下不安地生存著,他們對言論自由、政府爭議、社會規范的建立、用戶安全和隱私的定義又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可是什么標記的內容應該被刪除?誰來決定什么內容可以在這些網絡平臺發布,為什么?什么是新聞價值?這構成了威脅嗎?這造成了傷害嗎?什么時候需要執法人員介入解決?他們也沒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