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谷歌周三被公司一名員工告上法庭。該員工狀告谷歌未支付其加班工資,并且不當地將其歸為“獨立合同工”,在他要求在合同中增加工作小時數之后,谷歌單方面終止了雇傭合同。
該訴訟于周三提請紐約聯邦法院審理,并尋求更多谷歌員工支持這一訴訟,集體向法院聲討谷歌存在的問題。
谷歌一名發言人并未立即對此給出回應。
公司怎么分類員工已經受到了更多關注。八月份,舊金山的聯邦上訴法庭判決聯邦快遞的司機按照加州法律屬于“雇員”(enployee),而非“合同工”(contractor)。這個判決對更廣大的科技產業有何影響尚不清楚,雖然像Uber這樣的公司把他們的司機視為“獨立合同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s)。
法院稱,原告Jacob McPherson自2013年起便在谷歌Play部門擔任“雜志網站業務跟單員”,時薪35美元。雖然他在谷歌紐約的辦公室辦公,但他卻被谷歌劃分為自由職業者,并且由第三方機構負責其工資發放。
McPherson每周限定僅有30個小時的有償勞動時間,但其實際的工作時間常常會有40小時,但谷歌拒絕為其額外工作的時間支付報酬。在原告申請增加合同上每周的有償工作時間之后,谷歌便終止了雇傭合同。
一直以來,谷歌都以福利好被圈里圈外熟知,還經常榮登《財富》雜志“100家就業條件最棒的企業”前幾名。此次谷歌員工的訴訟再次將公司如何劃分員工的問題搬上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