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zon對Twitch10億美元的收購是公司史上最昂貴的一筆收購,但是業界對為什么是 Amaozn 而不是 Google 收購 Twitch 摸不著頭腦。那么 Amazon 為什么要用現金流的 20% 去收購 Twitch 呢?
此前有過一些猜測。比方說,有觀點認為 Amazon 一直都想進入游戲市場,在游戲方面也有些努力,購 Twitch 可以獲得海量游戲用戶,有助于亞馬遜進一步擴大游戲市場,或者利用它來進行廣告投放。況且 Amazon 自己也有 Amazon Prime Video 這樣的視頻服務,兩者說不定也能找出新的結合點。
但是也有人提出了一個新的觀點,認為 Amazon 收購 Twitch 實際上是意在基礎設施。
曾在 2012 年領投 Twitch 首輪融資的 Bessemer 團隊成員 Mackey Craven、Ethan Kurzweil、David Cowan認為,Amazon、Google、微軟及 Yahoo 等巨頭對 Twitch 趨之若鶩的真正原因在于,Twitch 擁有世界上最高效的視頻流媒體基礎設施。
Twitch 的前身是 Justin.tv,推出于 2007 年,創始人當時的構思很簡單,就是想在舊金山架設一臺攝像機作為直播視頻源,可以讓許多瀏覽者實時并發在 web 上觀看,但是他們當時只有構思,對技術是一無所知(對他們是如何開發出 Justin.TV 感興趣的可參見此文)。同年,Netflix 也推出了流媒體服務。當時的 Netflix 已經是一家市值達 50 億美元的上市公司,而 Justin.tv 只拿了 800 萬美元的投資。但是 4 年時間過去之后,Justin.tv 的月活躍用戶就達到了 3000 萬,而且沒有再融資一分錢就實現了盈利。2011 年 6 月, Justin.tv 的游戲版塊獨立為 Twitch,成為一個視頻游戲直播平臺。3 年過去之后,這個平臺已經擁有 5000 多萬的月活躍用戶,數百萬上傳視頻的玩家會員,占領了 PC、家用機渠道,并擁及全美排行第四的龐大互聯網流量。
Twitch 不像 YouTube、Netflix 等那么的財大氣粗,可以根據用戶規模不斷加大投入。而且,直播技術與點播為主的技術在技術要求上也很不一樣。后者只需把視頻放到(盡量靠近用戶的)存儲上按照需求重放即可。而直播卻無法通過這樣實現所要求的速度。從技術上來說,直播技術的實現要比點播難度更高,而 Justin.tv/Twitch 以如此少的投入支撐如此龐大的用戶和流量,其精益、先進的基礎設施是關鍵(如果對 Justin.tv 和 Twitch 的技術感興趣可參見Justin.tv視頻直播的廣播架構及TWITCH.TV的技術棧)。從這一點上來說,Twitch 的流媒體基礎設施是世界上最高效的視頻平臺。也許這一點才是 Amazon 高價收購它的關鍵。
隨著流媒體在互聯網的地位日益凸顯,擁有出色的基礎設施會給 Amazon 帶來顯著的競爭優勢,而 Twitch 的團隊和技術則更是各大巨頭所青睞的—雖然大家都是土豪,但是誰不希望 1 分錢能辦 1 塊錢的事呢?先進的技術和成熟的團隊就能起到這個效果。
至于Twitch為什么會選擇Amazon,除了 CEO Emmett Shear 官方語言中雙方擁有共同的長期愿景以外,也許是因為能夠有更大的自主權,而不是委身YouTube,做一個未必會專注于游戲的直播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