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廣告的發展如火如荼,市場預期至2017年將會創造近2000億美元的年收益。不過這么一筆大錢卻是由一筆筆小錢匯集而成的。麥肯錫的一份報告顯示:兩年前的支付服務就為銀行創收了1.3萬億美元。
面對這么廣闊的市場,Facebook能坐得住嗎?然而,該公司卻始終表現出矜持的姿態,甚至對他人的躍躍欲試表示不屑——其首席運營官Sheryl Sandberg在四月份的收益電話會議上被問及此問題時,干脆以一句“沒有新動向”打發了眾人。不過摩根大通(JPMorganChase)的首席執行官Jamie Dimon和美國運通(American Express)的首席執行官Kenneth Chenault都將Facebook(和Google)視為他們在銀行業務上的準對手。
這喧囂與躁動得歸咎于今年春季金融時報的一則報道——聲稱Facebook將獲得愛爾蘭監管部門的批準,運行覆蓋整個歐洲的電子貨幣業務。一旦獲批,用戶就能用Facebook轉賬、兌換外幣或在電子賬戶和信用卡上存錢。理論上說,要推出類似于比特幣的加密貨幣也不是不可能。
Facebook的支付服務探索之路向來多舛。采取“每月熏肉俱樂部式(Bacon of the Month)”營銷風格的禮物贈送服務最終以失敗告終,看來購物網頁上的“想要(want)”按鈕并沒有帶來預料中的收益。
一些評論家曾認為Facebook的游戲虛擬貨幣Credits能夠代替廣告成為該公司最大的搖錢樹,與Paypal(貝寶:全球最大的在線支付平臺)相媲美。可惜Credits因為繁瑣的計價方式和缺乏靈活性而辜負了眾望。
2014年的第一個季度,支付服務和其他費用占總收益的不到10%,不及兩年前的15%,且全部來源于日陵月替的臺式電腦游戲信用卡支付系統。
作為Facebook的競爭對手,谷歌和亞馬遜的日子也好過不到哪兒去,不過誰讓在線支付市場誘惑難擋呢?首先,Facebook在全球不同地區的收益水平還有待增長。每個北美用戶為該公司創收5.85美元,且主要是廣告收益;歐洲用戶少些,為2.44美元;而亞洲則更少,為0.93美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那70%的用戶創收則是最少。
收益水平逐漸走低,用戶們對廣告的熱情也不比以往。萬維網聯盟向來致力于創造國際統一在線交易規則,其網頁支付部門主席Manu Sporny說。“用戶只會為感興趣的東西掏腰包而已,”另外,Facebook“應該向獲取網絡信息的用戶收費,這樣不正是一石二鳥嗎?”
Facebook曾經考慮過“點對點支付”服務,不過現在手頭有了更多資源,收益多樣化就成為了新的重點。舉個例子,跨國匯款(比如外國勞工將錢轉給本國的家人)恐怕“比單純的支付服務更賺錢”——一位Facebook支付服務團隊的前任高管如是說。提到點對點支付,Facebook由于對付款人和收款人雙方了如指掌而占據著有利位置——這對避免違反繁雜的金融法規相當重要。
另外,競爭壓力小(除了銀行和幾個與Facebook競爭的科技巨頭之外,天使投資名單(AngelList)上的移動支付創業公司達667家)和更高的利潤都是優勢。拿美國西聯國際匯款公司來說,該公司占據著15%的匯款業務。“Facebook可以利用為龐大的用戶群提供服務來創收,”這位前高管說“不論在印度、墨西哥或者印度尼西亞……市場非常廣闊。”
國際轉賬服務公司TransferWise的創始人Kristo Käärmann表示:一種產品若想真正出彩,“好一點點”哪里夠?做到“一個頂五個”才是正經的。該公司也是Facebook嘗試展開電子支付產品合作的對象之一。
WhatsApp就是“一個頂五個”的典型范例之一——這款智能通訊應用一經發布,正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如今在全球已有5億用戶。Facebook正試圖用其價格不菲的購物平臺服務來賺取利益,而只有如此才不會得罪那些抵制廣告的創業公司。
創立了社會互聯網基金(Social Internet Fund)的風險投資家Lou Kerner說道:“WhatsApp算得上未開發的移動支付平臺。看看另一款通訊應用微信(WeChat),不但極具競爭力,還能提供支付服務。”或許Messenger也能成為Facebook的支付平臺呢,畢竟負責該產品的新任服務主管David Marcus曾經因振興了PayPal而聞名遐邇。
Facebook的在線支付服務不過是移動網絡大廈的一磚一瓦罷了。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這種支付服務類似于基于Parse云計算平臺開發的移動應用——用戶說不定壓根兒不知道自己在用Facebook的產品。不管怎么樣,Facebook都是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