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bet CEO拉里·佩奇
北京時間5月20日消息,本周四,谷歌母公司Alphabet CEO拉里·佩奇(Larry Page)在法庭上告訴陪審團,谷歌的確將甲骨文軟件用在無數智能手機上,沒有向它支付費用,但是公司相信該軟件的知識產權應該免費,應該可以讓每一個人使用。
在舊金山聯(lián)邦法院的復審中,甲骨文公司聲稱谷歌的Android智能手機操作系統(tǒng)侵犯了Java的部分版權,Java是一個開放平臺。Alphabet旗下的谷歌則認為,根據版權法的公平使用條款,它應該可以免費使用Java。
2012年時本案進行過初審,最終陪審團意見不一,如果現在的陪審團不支持谷歌,它可能需要向甲骨文支付90億美元賠償。許多軟件開發(fā)者關注本案的進展,他們擔心一旦甲骨文獲勝將會導致軟件版權訴訟增加。谷歌投資者并不擔心,因為公司可以承受一次性賠償,法庭頒布禁令迫使谷歌繼續(xù)向甲骨文支付版權費似乎也是很遙遠的事。
佩奇通過麥克風平靜地告訴陪審團:“很抱歉,我的聲音有點柔弱。”之前佩奇的聲帶因為身體狀況受到一些影響。
甲骨文律師皮特·比克斯(Peter Bicks)質問佩奇Android對谷歌業(yè)務的重要性如何,他還指出有文件顯示谷歌通過Android獲得大量營收,在財報電話會議記錄稿中,佩奇還曾說過每天激活的Android設備增加70萬臺。佩奇回應稱:“是的,Android對谷歌很重要,我已經為此做過證。”
比克斯問佩奇,谷歌使用Java是否向甲骨文支付過費用。Java是Sun Microsystems在20世紀90年代開發(fā)的,2010年Sun公司被甲骨文收購。佩奇稱:“我認為,當Sun開發(fā)Java時,它是作為開源軟件被開發(fā)出來的。沒有,我們的確沒有為免費、開源軟件支付過費用。”
隨后,谷歌律師馮納斯特(Robert van Nest)也向佩奇提問,佩奇稱谷歌使用Java與普遍的產業(yè)原則保持一致,他說:“在知識產權問題上,我們一直很負責、很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