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據一份法庭文件顯示,甲骨文和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未能就安卓操作系統版權訴訟案達成和解。按計劃,該案將于5月進行復審階段。
該案牽涉到版權保護與Java編程語言之間的關聯程度,因為谷歌在設計安卓操作系統時使用了Java編程語言。甲骨文聲稱,因為谷歌使用了Java語言,因此它必須支付數十億美元的版權費,而谷歌聲稱Java編程語言應該可以免費使用。
舊金山聯邦法庭于2012年審理了該案,但陪審團也未能形成一致意見。按照法庭命令,雙方周五參加了和解會議。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和解,該案就不必進行下去;但是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和解,因此加州圣何塞市地方法官將于下個月對該案進行復審。
美國地方法官保羅·格里瓦爾(Paul Grewal)在一份簡要聲明中寫道,谷歌首席執行官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和甲骨文首席執行官薩弗拉·卡茲(Safra Catz)均出席了和解會議,但是雙方的談判并不成功。
格里瓦爾寫道:“為和解該案進行的早期談判失敗后,法庭發現某些案件還是需要開庭審理。該案顯然需要二次審理。”
雙方公司的代表對此未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