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
北京時間3月11日下午消息,三星集團計劃在旗下的8家公司中分割CEO和董事長的職權,這也是該公司因遭股東批評而加強公司治理的最新舉措。
這項計劃有望在周五開始的股東大會上正式生效。部分投資者認為,由于外界擔心三星的組織結構和決策流程不透明,因此此舉表明了三星集團管理層的開放意愿。
去年夏天,一家美國對沖基金公司還計劃促使兩家三星子公司達成合并,當時的那場斗爭也暴露了三星集團公司治理薄弱和透明度缺乏等問題。在這一過程中,三星高管承諾改善公司治理。
“這表明了該公司的開放意愿。”荷蘭養老金APG Groep NV駐香港總監 Park Yoo-kyung說。
三星電子股東有望在周五的股東大會上通過這項決議,這也是2002年以來首次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作為三星集團的控股公司,三星C&T公司以及另外6家三星子公司也有望通過類似的修訂案。
這項修訂案將允許除CEO以外的董事(包括外部董事)擔任董事長。根據現有的公司章程,在三星集團的60多家子公司中,多數公司的CEO和董事長都是同一個人。
為了滿足投資者的要求,三星電子去年秋天宣布了100億美元的股票回購計劃,并計劃將去除資本開支之后的半數利潤,以股票分紅和股票回購的方式返還給股東。此次分離CEO與董事長的職責也將該公司與國際慣例進一步拉近。
三星集團表示,此舉將讓其子公司的董事會“更靈活地運作”。
韓國智庫韓國發展學院的Kim Jae-hoon表示,幾乎所有韓國集團公司的董事長和CEO都是同一個人。他認為,此次改變主要還是“一次象征性的改變”,但也具有積極意義。“至少說明他們在乎小股東想法。”他說。
在他看來,更大的問題在于,韓國公司的外部董事沒有太大的獨立性,很少投反對票,而且幾乎都與集團統治家族有著同學或同鄉關系。“董事長和內部董事可以操縱外部董事的構成,通過這種方式,他們就可以采取許多有損小股東利益的行為。”他說,“三星沒有抓住保護小股東的關鍵。”
對某些股東來說,還存在另外一個問題:三星的實際控制家族不必遵守公司董事會所需遵守的問責標準。
作為三星集團的第二代領導者,李健熙雖然是董事長,但卻并沒有擔任三星旗下任何公司的董事。相反,他通過忠于自己的手下對旗下公司施加影響,而這些手下往往都在三星子公司中位居要職。
類似地,李健熙的兒子李在镕也是三星電子的副董事長,但并不任職于該公司的董事會——該公司董事會由三位聯席CEO、CFO和5位外部董事構成。
“我們需要了解此舉的實際影響,但這的確是投資者和股東希望看到的好事。”APG的Park Yoo-kyung說。她表示,公司高管與董事會成員的分離“是跨國公司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