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將可以發布搜查令,使執法人員有權搜查任何司法轄區內的電腦,甚至包括海外轄區的電腦。據悉,這項關于搜查令的修改或將于5月1日被美最高法院批準。
此前,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僅能夠發布適用于自己司法轄區內的搜查令,這種搜查令僅限于對幾個特定區縣內電腦的搜查。美司法部推動了此項規則的變更,司法部將其視為為適應現代數字時代的司法程序變更,并重申一切搜查和扣押將合法合規。
谷歌以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等隱私組織認為新的搜查令規則將會擴大聯邦調查局入侵計算機網絡的能力,這可能會帶來無理搜查及扣押,與美國憲法相沖突。
如果最高法院批準此項修改后,預計將會在國會參眾兩院順利通過。
據悉,擬修改的規則是關于刑事程序中的聯邦法規第41條,定期由司法部進行更新。此前弗吉尼亞州及俄克拉荷馬州聯邦法院表示,聯邦調查局在法院管轄區域外使用相關搜查令對計算機進行“網絡技術調查”是無效的。
司法部發言人指出,這說明修改第41條法規是必要的。但參議院羅恩·維登(Ron Wyden)對第41條法規的修改表示強烈反對,他指出,“這一修改可能允許聯邦調查人員使用一個搜查令便能訪問數百萬臺電腦,這使得他們會像黑客一樣對待公眾。”
然而據熟悉司法程序的相關律師稱,最高法院很少會駁回此類修改建議。
但谷歌以及其他反對者稱,關于修改第41條法規的建議對使法規本身產生了實質性變化,因此應當進行國會辯論。谷歌法律及信息安全部門主管理查德·薩爾加多(Richard Salgado)在此前提交的公眾意見指出,法規的變化將會引發“關于法律和地緣政治的一系列復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