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日前,美國聯邦第十一回上訴法院做出規定,政府在搜查無線供應商電話記錄無需獲得搜查令,這與去年的判決結果完全背道而馳。這一判決來自Quartavious Davis的持械搶劫案。據了解,檢方從MetroPCS運營商那里獲得的數據顯示,從2010年開始,Davis總共被追蹤到的位置記錄有11,606個。
雖然Davis的代表律師認為檢方獲取到的數據是未經授權的,這已經損害了Davis享有的《第四修正法》的權利,但法院對此不予認同。相反,該法院做出判決:若想要獲得《第四修正法》中的權利,那么Davis必須要做到以下兩點--《儲存通信保護法》在這起案件中的應用涉及到了《第四修正法》中提到的“搜查”;檢方所進行的調查工作不合情理。不過這兩點Davis都沒法證明。
顯然,這樣的判決結果是隱私倡導組織沒法認同的,他們認為,該法院的判決結果將為政府打開了一扇非常容易獲得普通民眾無線記錄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