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知名商人、NBA球隊達拉斯小牛隊老板馬克·庫班(Mark Cuban)在其個人博客上稱,“我們是有權利的”,支持蘋果拒絕為FBI開后門的做法。
雖然庫班曾經對蘋果進行過多次的嘲諷,比如說iPhone只適合老一輩人使用,但這一次他選擇和蘋果站在一起。為了進一步解釋自己所講到的“權利”,庫班搬出了美國的第六修正案(6th Amendment)。
美國《聯邦憲法》第六修正案規定:所有刑事指控中,被告有權在有刑事管轄權的犯罪發生地獲得無偏私的陪審團及時、公開的審判。被告應當被告知起訴的事實和訴因,有權獲得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有接受辯護律師幫助的權利。
庫班說道:“目前蘋果所面臨的這起案子,制造恐怖襲擊的iPhone持有者已經死亡。然而,也許在下一次蘋果再被要求解鎖一部iPhone時,其持有者有可能還活著,如果他是一位美國公民,那么他就有接受辯護律師幫助的權利。如果蘋果輸掉了這場官司,他們就要被迫為FBI以及其它政府機構解鎖iPhone,但與此同時,每個人都有權利使用第六修正案來進行自我防衛。”
庫班還指出,如果現在蘋果強制破解一部手機又或者是其它設備,無論FBI又或者是政府機構從中獲得了什么樣的信息都只能被打上“假證據”的標簽,辯護律師會歇斯底里的在法庭里表示FBI所獲得的“證據”都不屬于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