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FBI的邏輯來看,根本就是要讓守法公民去破壞法律,來配合他們的“需求”。這就好像是要求一家合法制藥廠生產出致命的毒藥一樣”。上述這段話,是蘋果在一份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所要表達的意思。在過去一周的時間里,蘋果與FBI之間的斗爭已經不再僅限于表面上的“口水戰”,雙方還準備鬧到美國國會。
蘋果CEO蒂姆·庫克曾經毫不留情地指出,FBI的要求就像是軟件世界里的癌細胞一樣,他們想要讓所有的軟件都患上不治之癥,蘋果不能做FBI的幫兇。
蘋果公司的意思已經表達得很清楚,雖然美國政府以及FBI要求他們提供一套“GotvOS”,也就是政府專用的操作系統,以配合圣博娜迪諾恐怖襲擊案的辦案進展,但是他們不會去開這個先例。“這不僅關系到數以億計的設備以及用戶的數據安全,同時還會對我們的下一代、下下一代等孩子造成無法估量的影響。”
按照美國內務司法委員會公布的信息,蘋果法律總顧問兼高級副總裁布魯斯·塞維爾(Bruce Sewell)以及FBI局長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將會在今年3月1日的一場聽證會上就“如何平衡美國的安全與隱私”各自發表陳述詞。因此,這也是繼三星之后,蘋果面對的又一個“世紀審判”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