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19日遞交一份法律文件,指認蘋果公司出于“市場推廣戰(zhàn)略考慮”,不愿意幫助解除一部智能手機的開機密碼。
這份文件,以申請書形式,交付加利福尼亞州中部聯邦執(zhí)法區(qū)法院,要求執(zhí)行這家法院法官謝麗·皮姆3天前所作裁決,以迫使蘋果公司為特定手機提供特殊“解鎖”軟件。
涉案蘋果手機由去年12月2日加州南部圣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案的槍手之一賽義德·法魯克持有,由他供職的圣貝納迪諾縣公共衛(wèi)生部提供,設有開機密碼。法魯克和妻子射殺14人,最終遭警方擊斃。法魯克夫婦另外3部手機遭人為毀壞,無法為調查人員提供線索。
因為擔心10次輸錯開機密碼,會觸發(fā)一個安全防護程序,自動刪除僅存涉案手機內數據,聯邦調查局技術人員至今沒有打開這部手機。蘋果拒絕“自愿合作”,觸發(fā)作為聯邦調查局主管部門的司法部介入,訴諸司法程序,尋求法庭聽證。法官皮姆裁決次日,蘋果首席執(zhí)行官蒂姆·庫克發(fā)表聲明,聲稱那是政府方面一個“沒有先例的步驟”,會威脅所有蘋果手機用戶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