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1月8日早間消息,蘋果加州零售店的員工2013年對蘋果提起訴訟,要求蘋果為零售店員工每天下班前接受安檢的時間支付薪酬。蘋果已成功說服法官駁回這一訴訟。
舊金山聯邦法官周六公布了這一判決。這項判決涉及美國52家零售店的1.24萬名在職員工和前員工。原告方認為,在午飯期間和下班時,蘋果要求員工接受開包檢查,因此蘋果應每天向員工支付幾美元的額外報酬。關注本案的一名法學教授估計,蘋果可能要賠償最多6000萬美元,并支付一定的罰款。
本周,美國地區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在判決中表示,員工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在上班時帶包。如果不帶包,那么就不必接受檢查。“很明顯,一些員工在上班時并不帶包,因此在離店時不必接受檢查。”
美國最高法院去年判決稱,在聯邦層面,員工無權由于下班前接受安檢而獲得報酬。這一判決駁回了亞馬遜倉庫前員工的一起訴訟。不過根據當時的判決,蘋果零售店員工仍可以根據加州法律去嘗試獲得報酬。
阿爾蘇普今年7月判決稱,由幾名蘋果前員工提起的這一訴訟可以代表自2009年蘋果零售店啟動員工安檢以來的所有零售店在職員工和前員工。
蘋果員工的代理律師李·沙羅夫(Lee Shalov)表示:“原告對法庭的判決感到失望,并正在研究包括上訴在內的各種選擇。”蘋果發言人尚未對此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