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快遞實名制邁出重要一步。國務院法制辦發布的《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已征求意見完畢,其中規定應實名收寄物品。若這一法條草案不再修改,意味著快遞實名制將明確寫入行政法規。
立法之外,執法環節也加大了力度。近日,在快遞實名制專項整治行動中,溫州市瑞安等地的申通、圓通30個快遞網點,因未落實快遞實名收寄、開箱驗視等規定,涉嫌違反《反恐怖主義法》被查封。
雖然快遞實名制作為行業標準施行逾一年,但仍有使用化名收寄件的情況,這帶來諸多社會治安隱患,權責明晰的立法被寄望改變這一局面。
但實名制的反面,則是用戶關于個人隱私泄露的擔憂,這一矛盾,仍需構建成熟的法律體系予以解決。
實名制勢在必行
7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發布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于8月25日截止。意見稿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這意味著,中國快遞實名制向前邁出立法上的關鍵一步。
關于快遞實名制的討論早已有之,但目前,中國許多快遞服務處于“未強制實名”狀態,即實名和匿名并存。
(圖/視覺中國)
電商行業的迅速發展帶動了快遞業的狂飆突進。國家郵政局發布的《2016年中國快遞發展指數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快遞業務量首次突破300億件大關,達到312.8億件,規模繼續穩居世界首位。
不過,在這些數量龐大的包裹中,內含毒品的“致命快遞”、夾帶假發票的“逃稅快遞”、藏匿火藥的“炸彈快遞”等藏身其中,帶來多種社會隱患。
2017年7月下旬,廣東警方破獲的一起涉槍違法犯罪案中,一舉打掉20多個販槍網店,繳獲槍狀物140余支,槍支零配件1600余件,其中繳獲寄送的槍狀物及配件快遞件15個,搗毀倉庫窩點及快遞網點各1個。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政委梁瑞國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稱,嫌疑人由物流寄遞運送槍支彈藥是網絡販槍犯罪的重要一環。
根據中國郵政局市場監管司的不完全統計結果,僅2010年,中國就查獲大量通過快遞渠道運輸的違禁品,包括毒品案件327起、其他各種危險品案件1400余起。
除此之外,快件丟失、快件損毀、快件莫名被他人代簽的混亂現象,也嚴重影響快遞業的客戶滿意度。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17年上半年,中國網購用戶達到5.16億人,快遞業務量完成173.2億件,常態化進入單日快遞億件時代。
快遞業的井噴式發展,讓監管變得愈加困難,匿名情況下收寄的快遞讓用戶處于一種非評價狀態,容易讓不法分子鉆空子實施違法犯罪。此外,冒名代簽快件屢屢發生,事后無從追查。
2010年8月至次年8月,公安部在浙江紹興25家快遞企業進行為期一年的快遞實名制試點。試點一年間,紹興公安機關通過調查寄遞物品的收發信息記錄,準確鎖定一名走私自制毒化學品的犯罪嫌疑人,成功偵破一起目標案件,截獲兩起通過寄遞方式販賣毒品的特大案件。
在此背景下,國家相關部門推行系列規定,進行全國范圍內的快遞實名制嘗試。
2015年初,中央綜治辦聯合九部委下發《關于加強郵件、快件寄遞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2016年以后,將實行全快遞行業的實名收寄,要求寄件人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并登記相關身份信息后,快遞公司才能收寄。
2015年11月1日,國家郵政局開始推行快遞實名制,要求快遞員對寄件人的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信息比對核實后才能收寄,并計劃在2018年底前基本實現全覆蓋。2016年6月1日,國家郵政局出臺的《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正式實施,根據要求,除收寄快遞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外,快遞單必須實名,并且需要先通過快遞員檢查驗示。
(2016年11月5日,河北邯鄲,肥鄉公安突查快遞“實名制”防運違禁品。圖/視覺中國)
執行遇冷
盡管快遞實名制早有規定,然而實踐中,執行多有不力。
一名快遞員告訴《財經》記者,其所在公司從去年年初就要求寄件時實名登記,但只在全國“兩會”等特定時間段嚴格執行;除身份證外,工作證等證件也可成為實名登記的憑證。這名快遞員認為快遞實名制的目的在于防范違禁品運送,因此公司也只重點要求了寄送快遞時現場查驗物品,并未過多強調違反實名寄件的后果。
另一名快遞員介紹,當用戶被告知出示身份證才能寄件時,許多人表示“那算了,換一家不用身份證的去寄件”。為此,其“損失”了多名客戶。
實名制登記也增加了快遞員的時間成本,“一個小件抽成也就1.1元左右,登記實名信息會耽擱以往寄兩個件的時間,非常不劃算。”另一家快遞公司員工則稱,為防止監管人員冒充用戶釣魚執法,對未實名寄件的快遞公司處以罰款,他們一般只會對站點內的生客寄件要求出示身份證,熟客寄件則免去實名登記這道工序。
實行實名制的難度不僅在于公眾的心理層面,還在于缺乏確切的法律后果。這也是快遞公司面臨的難題,加之沒有現實利益,所以快遞公司對政策規定更愿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意見稿規定,寄件人交寄快件,應如實提供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如果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不予收寄,否則郵政管理部門將依照《郵政法》《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根據《郵政法》,快遞企業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件驗視制度,郵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根據《反恐怖主義法》,對未落實安全查驗的快遞企業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業內人士認為,意見稿將實名制收寄由規章文件上升為國家行政法規,將會實質性推進快遞實名制。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志松告訴《財經》記者,《郵政法》《反恐怖主義法》僅有部分條款涉及到快遞實名制;快遞實名制目前并無專門法律法規,整體還是以規范性文件、部門規章為主,法律效力有限。
意見稿將快遞實名制上升為國家行政法規,位階更高,并且有明確的法律后果,執行力和約束力都進一步加強,由此前的強調指導性、建設性轉變成強制性、規范化,呈加快趨嚴的態勢,可謂“扎緊了快遞實名制的籬笆”。
實名制在法學界引起的最大爭議莫過于國家公權力與公民私權利之間的抗衡。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快遞實名制作為一種公共政策,可以被認為是一種公權力的代表。類比火車票實名制有效遏制了“黃牛黨”,他認為,實名制在根本上是有益于用戶的,除寄送危險品,還有一些利用快遞進行的行賄等腐敗行為,都可以從源頭上避免,從而保護了用戶人身、財產方面的權益。
除此之外,從公平競爭角度而言,國家郵政快遞實施實名制寄送,民營企業控股為主的快遞公司也應當采取實名制,以營造市場平等競爭格局。
2012年2月23日,作為快遞“國家隊”的郵政快遞率先推行快遞實名制,但是民營快遞并未跟進。
個人信息安全隱憂
“快遞實名制,我是拒絕的。”快遞用戶張姣姣(化名)對《財經》記者說。
她堅決的態度源自一次不愉快的遭遇——因為對一位當紅名人的評價不同,張姣姣與一名網友在微博上發生了爭吵。對方心中憤恨,開始“人肉”張姣姣,通過翻找其微博,得知其不久前剛收到一個快遞。
“根據我發微博的常用定位,網友找到了那家快遞站點和聯系方式,花錢買到了我的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貼在了我一條微博的評論里。”張姣姣說。
“我通過你的快遞就能查到你,信不信馬上‘人肉’到你家。”網友的恐嚇令張姣姣煩惱無比。此后很長一段時期,她不僅關閉了微博,也在網購時使用化名收快遞。
經歷了從實名到化名后,張姣姣認為,實名制寄送快遞時要提供身份證件的要求會進一步加大信息泄露的風險,“像是裸奔”,她不愿再冒這樣的風險。
張姣姣的擔心不無道理。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2016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去年中國4.8億網購用戶中,超過半數在網購時遭遇個人信息泄露。僅2015年,有統計的全國快遞企業重大信息泄露案43起,泄露包含消費者個人信息數據的訂單達上百萬張。
就算不抄錄身份證號,一張快遞面單上也至少包含姓名、手機號、家庭地址等多項信息,都涉及用戶的個人信息和通訊秘密。
對此,劉俊海強調,保護隱私權是推行實名制的前提和基礎。
“過去快遞側重快件安全,即不要丟失損毀,不寄違禁品,此次意見稿寫入大量信息安全的詳細規定。”永驛物聯智庫負責人邵鐘林介紹。
意見稿不僅明確強調快遞從業人員不得泄露用戶信息,而且還規定,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事件后,快遞企業都必須要采取補救措施,并向當地的郵政部門報告。邵鐘林說,這說明對于個人信息的保護,貫穿于寄送服務的事前事中事后整個過程。
2015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已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這被認為是意見稿的前身。
對比兩份征求意見稿,新版意見稿在實名制規定中新增“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在保護信息安全方面,新增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快遞業信用記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采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泄露信息、未定期銷毀運單的企業將面臨最高10萬元的罰款。
實施實名制的前提條件
邵鐘林介紹,依托國家郵政局開發的寄遞公共服務平臺,形成實名信息數據單向封閉流動,將有力推動實名制落地。“過去試點的做法是,每個快遞小哥帶一個身份證的掃描儀,成本高、難度大,也有泄密風險,這次是借助新技術手段。”
國家郵政局針對大型快遞企業開發了“企業版”實名收寄信息系統,由企業總部將前端采集的實名信息統一上傳至國家郵政局信息監管平臺;針對個人用戶以及小型快遞企業則開發了“公共版”實名收APP“安易遞實名寄遞公共服務平臺”。
郵政管理部門還可利用安易遞監管版APP,在快遞企業現場通過掃描面單信息或者收派員身份證、手機號抽查每一票件的實名制落實情況。
2017年4月開始,中國153個城市啟動了實名收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試點工作。截至6月底,國家郵政局實名信息監管平臺共接入郵政EMS、順豐、申通、中通、圓通、韻達、百世等主要品牌寄遞企業數量達10家,占行業業務總量約90%。
圓通速遞有限公司CEO相峰向《財經》記者介紹,圓通已經開發并投入使用該實名制收寄系統。對于首次寄遞客戶,系統將驗證其身份信息,該信息會上傳至國家郵政局的信息數據庫里,通過系統操作,為客戶生成一個獨一無二的賦碼,相當于一個“認證碼”,意味著身份驗證成功。
之后,快遞員上門收件時,查驗包裹、賦碼、身份證和人缺一不可,查驗之后才可以寄遞。經過第一次的驗證登記之后,以后再寄件時,快遞員只需要掃描賦碼就可以。
除此之外,行業自律也是重要的管控方式。“快遞實名制信息流經快遞企業之際,必須警惕企業利用消費者信息聯合套利的行為。這也要求快遞企業提升信息安全意識并建立內控機制,并定期銷毀快遞運單。”快遞行業專家趙小敏認為,類似情況一旦發生不僅要追責當事人,還應追責至企業主體,直至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今年6月初,菜鳥網絡發聲明稱順豐速運突然宣布關閉對菜鳥的數據接口,建議商家暫時改用其他快遞公司發貨;而順豐則表示,是菜鳥封殺順豐旗下豐巢快遞柜數據。在這場順豐速運與菜鳥網絡的數據接口之爭中,雙方均指責對方超過合理范圍調取己方用戶數據,暴露出對用戶個人信息進行第三方共享中的焦點問題。
劉俊海建議,在快遞業迅速發展而快遞公司規模、經營理念不一的情況下,應該盡快建立誠信獎勵機制和信用缺失制裁機制。“快遞企業對于提取到的實名信息要嚴格保密,要作為一個企業估信力的重要指標。市場選擇誰,將以快遞企業的真實全面信用記錄為前提。”
相較于實名制,中國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力度也在加強。《網絡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都有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規定,《刑法修正案(九)》將侵犯個人信息行為入刑,今年6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更詳細解釋說明了《刑法》的相關條款。
鄧志松表示,個人信息泄露的行政法規約束企業,令行禁止,直接有效;但是刑事司法方面,還有大量案件未有效查處,這是現實困境。美國遭遇“9·11”事件之后,基于防恐考慮,強制快遞企業實行實名制,但是美國有較強的隱私和信息保護文化氛圍,相應的刑事執法也非常嚴厲,所以推行比較順利。
“快遞用戶只用按照法律法規提供必要的信息,如果快遞企業又額外增加提取信息要求,用戶有權拒絕,而且可以舉報,遭遇侵權可以提起訴訟以主張權利。”劉俊海說,實名制不能犧牲和傷害隱私權的價值,如果保護不到位,實名制寧可讓位于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