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
2016年8月21日,因被詐騙電話騙走上大學的9900元學費,山東臨沂考生徐玉玉傷心欲絕,郁結于心,最終導致心臟驟停,經醫院全力搶救,仍不幸離世。2017年6月27日,“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共有7名被告人出庭。這個團伙每天撥打上千個電話,除了徐玉玉外,還詐騙了多名被害人,金額總計超過人民幣56萬元。案件將擇期宣判。
朱巍(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網絡安全法》可以避免徐玉玉悲劇再次重演。首先,精準詐騙的根源在于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網絡安全法》明確了公民個人信息保有者、搜集者和使用者的責任界限,特別是強調了公民對自己信息的“控制權”和“知情權”,這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徐玉玉案精準詐騙的再次發生。其次,網絡實名制需要嚴格落實。徐玉玉案中的兩個詐騙電話事后經證實都是實名認證過的,但是,實名認證的個人信息與使用者身份對不上。《網絡安全法》再次重申和明確了網絡實名制,網絡服務提供者必須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這就從源頭上堵住了網絡實名制現存的漏洞。最后,治理電信詐騙需要群策群力。《網絡安全法》將舉報電信詐騙和侵害信息數據的權利賦予社會每一個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將電信詐騙信息向有關部門舉報,這樣才能群策群力,以最大力度打擊電信詐騙者。
案例四:蘋果公司與FBI(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數據之爭
2016年初發生在美國的一起恐怖襲擊案中,襲擊者使用的蘋果手機成為FBI辦案的關鍵所在,但蘋果公司拒絕向FBI提供解鎖服務,這直接導致FBI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盡管法院判決蘋果公司應該為調查舉證解鎖用戶手機,不過蘋果公司仍然拒絕執行這一判決。
朱巍:蘋果與FBI的數據之爭對我國《網絡安全法》的制定、施行帶來啟示。該事件反映出,美國政府在“9·11事件”之后,包括《愛國者法案》等與網絡安全有關的法律并不完善,這直接導致恐怖分子可能通過網絡發布恐怖信息和操控恐怖襲擊。
我國《網絡安全法》將“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明確規定為網絡運營者的義務,這就最大程度避免了不法分子利用網絡服務和網絡技術從事恐怖襲擊等犯罪活動的可能。試想一下,在蘋果解鎖門事件中,若是美國政府因拖沓的訴訟程序未能及時破解恐怖襲擊者手機信息,這就很有可能導致另外的襲擊發生。我國的《網絡安全法》,一方面明確了網絡服務提供者配合調查的義務,另一方面又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公民合法隱私,這就比較好地平衡了公共利益與公民個人隱私權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