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大數據產業持續升溫,大數據在互聯網、電信、金融等領域創新應用快速發展,以數據為驅動力的新商業模式正在成型,帶動數據開放、共享、交易等“流通”需求日益旺盛。個人信息,因其天然擁有的能夠關聯到個人的屬性,成為“最具商業價值”的數據之一,高度激發企業開發利用動力的同時,問題和隱患也日漸突出:近年來,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繁發生,非法收集、過度收集、濫用個人信息問題凸顯,買賣個人信息黑色產業猖獗,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已經成為社會“痛點”。
為此,國家正在多措并舉,著力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工作。首先,《網絡安全法》為廣大人民群眾織就一張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網:當企業收集你的個人信息前,你有權要求其明確告知收集的個人信息類型、收集目的、處理方式、使用范圍,并且只能在你明確表示同意以后,企業才能收集信息;當企業使用你的個人信息時,必須按照收集時告知你的目的和方式進行處理,否則必須再次告知你新的目的或方式,并獲得你的同意;當企業向第三方提供你的個人信息時,必須獲得你的授權,并且確保你的個人信息受到同等保護;在發現信息錯誤或發現企業未經同意收集信息時,你有權要求企業更正、刪除你的個人信息。
同時,監管者正在行動:近期,四部委聯合對微信、淘寶等10款網絡產品和服務隱私條款進行了評審,規范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督促整改不合法條款,以“樹榜樣”的形式帶動整體個人信息保護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