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是政法機關的打擊重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11日通報稱,僅東莞市檢察機關2014年以來就批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802件1412人,相關案件出現即時通信平臺成為犯罪主渠道、APK反編譯工具扮演“神助攻”、內部信息遭“內鬼”泄露等特點。
QQ、微信、淘寶、偽基站等是犯罪分子竊取公民信息的重要途徑,其中QQ平臺在不少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辦案人員形容說,“身份證信息群”等正成為非法出售公民信息的“聚集地”,QQ郵箱成為信息傳遞的“快遞員”,培訓類QQ群成為犯罪主體的“捕獵器”,曾有一名犯罪嫌疑人通過QQ群購買到3589條銀行卡卡號、密碼、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相關案件顯示,不法分子可通過加密安卓系統的APK文件來防止他人反編譯,繞過360殺毒軟件后以短信抵達受害人手機。受害人點擊短信內病毒鏈接后,手機信息資料會被發送到犯罪嫌疑人手機上。不法分子由此竊取到受害人的銀行卡賬號和密碼等信息,再提供給同伙去盜刷。
不少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是“內鬼”作案。東莞市某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陳某球和周某盜用民警的數字證書,登錄公安內部信息系統和查詢系統等查詢公民相關個人信息達44808次,并將信息下載后以每條信息10至20元不等的價格在網上銷售。
“兩高”司法解釋已明確,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認定“情節嚴重”的數量、數額標準減半計算。辦案檢察官表示,這一規定降低了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內鬼”的入罪門檻,具有很強的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