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頻繁使用快遞,很多人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會暴露在包裹的面單紙上,為解決該問題,目前快遞行業已經開始使用一種“隱形面單”,即面單上不顯示用戶完整的姓名、手機號和地址。快遞員可以通過公司的App,直接撥號至收件人,聯系到收件用戶。
近年來,用戶信息泄露事件頻頻發生。《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顯示,4.8億網購用戶,超過半數網購過程中遭遇個人信息泄露。除了網購外,快遞、住院、銀行貸款、房屋過戶……似乎哪個環節都存在泄露的風險,個人信息安全就像個四處漏風的屋子。京東50億條公民信息被泄露、時代華納30萬客戶數據泄露、凱悅連鎖酒店318家酒店客戶信息被竊取、蘋果App Store逾千應用存漏洞……
信息安全問題并不僅僅是快遞行業所面臨的問題,它是信息網絡時代整個社會、各行各業都要面對的共同難題。但我國法律體系尚存在問題,如個人信息歸屬權有待明確,可操作性弱和執法困難等。
于是最近兩年,信息保護在立法層面推進明顯,根據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也就是說,任何組織和個人依法獲取他人個人信息后,還要確保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明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草案)》在去年12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該草案明確,包括第三方電商平臺、平臺內經營者、支付服務提供者、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等在內的信息安全保護責任主體。提出對未履行保護義務的,最高處50萬元罰款并吊銷執照;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責任人的處罰也明確了。
信息安全是一項系統工程,信息處理經過的環節越多,泄露及被非法利用的風險越大,僅依靠法律、電子商務管理部門的力量無法有效防范和應對信息安全的挑戰。因此,還需要各部門通力配合,做好信息安全的系統設計,強化各界安全意識,盡量堵住信息泄露和販賣的“黑洞”。
從“隱形面單”來說,它對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作用是有限的,因為除了外包裝上的信息泄漏,更多的是快遞公司后臺數據庫的管控,內部的監守自盜。“隱形面單”也不是保護消費者信息安全的唯一渠道,不過做了總比不做強。